好不容易等销售部主管、帅哥秦朝出我们办公室,我继续。
“阿雅部长,刚才问的问题......”
“本来庆祝生日举行一个party,再简单不过的活动,不过,你这个party,应该有什么主题要求吧?”阿雅做策划多年,一定知道有什么事儿难为我。
我脸上说不清楚什么表情:“阿雅姐姐,我想这个活动,能否邀请到所有我想邀请的人?”
阿雅擅长引导思路,不紧不慢的说:“那......这位大小姐,你想邀请什么人呢?”
我假装想了一下:“我想邀请当然会有一个,我崇拜的歌星能来唱一首---我喜欢的歌;还有,我们是服装公司,能不能......”我在找一个最恰当的措辞。
阿雅微微低头,抬起眼睛,看着我,等待我思路的继续......
“听我老妈说,每年“国际时装周”我们都有参加,有不少模特为我们新款服饰表演,我想能不能邀请一些模特,在我生日party上表演一下:我设计的服装。”我胡言乱语,知道自己从来不会设计服装,不过从小喜欢涂鸦,有点这方面天赋。
阿雅惊讶地看着我:“没听你老妈说,你会设计服装,太好了呀!在自己生日party上,展露一些个人才华,那是最好的啦!问题是......”没说完。
我,假装不服气:“谁说我不会设计服装?只是我设计的服装,独特的:“胖女孩宽松休闲装”。”说完我拿出一大堆在外面找别人帮我画的图纸,给阿雅看。
阿雅大笑,“哈哈!哈哈!”笑的止不住......
“我画的图很可笑吗?”心里发虚。
阿雅停下来:“其实很可爱,可爱的把我笑死,没问题,只要你老妈说没问题就可做出来。除这两个要求,还有第三个吗?”
“有个细节,我的生日party初步定在“圣保罗夜总会”,那里的总经理是我老妈的干儿子。希望这个活动,能利用“夜总会”歌舞厅作为舞台背景来策划,可以吗?”我强调。
对阿雅部长来说,以往策划的都是大型活动:重要场合下的“服装表演秀或订货会”等等。这点事对她来讲:小意思!
“没有问题的!我知道夏总的干儿子,好像叫董文清,到时我会跟他联系。”阿雅熟练说。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我想邀请来的模特之中,能不能有几个是我熟悉的?”这个问题提的有点稀奇古怪。
阿雅似乎不太明白:“怎么个熟悉法?你提供名单?”
“可以吗?我提供两个,一个是你亲妹妹、我的老同学余媛媛小姐。”我开始逗乐。
“你真搞笑!我妹妹虽个子比较高,没走过T台啊!”阿雅职业人的风范,做事专业。
“麻烦你回去问一下媛媛,我设计的服装呀,大家开心。”我似乎又认真说。
“没问题,今晚回去我问问媛媛,从小,她就是高挑身材,能歌善舞,应该没问题。还有一个是哪一位?”阿雅问我。
“到时候告诉你,反正你给我留两个名额就行了。”我心里没底,不知那个所谓的“小三”能否引入我的“套路”,只能顺其自然。
我想:就算她不能来,我在明处:网上先发布“生日party举办活动声明”等等。她也会蠢蠢欲动,想方设法接近我、甚至按她所说,这是一个“绑架”我的好机会?这些话肯定不能跟阿雅部长说。
“有一条忘记了,也就是第四条:我还希望有一些大网站的记者或专门写网文的人,也参加我生日party,这些人的电话地址,老妈说我公司早有。”我补充。
阿雅理一下思路:“第一个要求:请你喜欢的歌星,为你献上一首喜欢的歌。第二个要求:用你的设计和服装,请几个模特、其中有两个模特是自选,穿上你设计的服装表演。第三个要求:活动的地点与“圣保罗夜总会,”情景相融。第四个要求:请一些大网站的记者、或写网文的高手来捧场。第一时间宣传这个活动。看来,你是想通过这个活动,成为“网红”?”
“阿雅姐姐,逻辑性真强。三言两语,就概括我思路。成为“网红”也挺好,你妹妹媛媛,据说在那个网站搞了很久,也没成为比较红的“网红”?”我挺佩服阿雅姐姐,清晰逻辑思路,难怪老妈重视她。
我最后的几句话,说到阿雅心里,她知道妹妹的情况,一天不成为“网红”,“粉丝”不能增加太多,没人打赏礼物,收入一直比较低。这个活动如果能成功,对自己妹妹也是机会,做策划多年,她忽然敏感到......
“没想到,你这个胖丫,年纪不大鬼点子挺多。”阿雅部长,完全以为是我为了成为“网红”、甚至也为了帮助她妹妹也成为“大网红”制造一个机会。
“我是想尽量开心一点,能成为“网红”有什么不好吗?”这年头,只有成为“红人”,有知名度,在网上写个什么文字或小说、爆个光,有大量的人点击,才有人重视你?后面的话我没说出来,大家心知肚明!
现在,我的外观18岁,我的思维已过23岁吧。
“当然很好,好的不得了!”阿雅部长态度鲜明了,说不定自己的亲妹妹也能成为“网红”。
“我需要那些大网站在深海市记者站的联系电话?老妈说过,请他们来写网文,一定要给他们指明一个方向,不然乱写,影响我公司的品牌。你说对吗?”我故意问她,也算尊重她。
阿雅不犹豫地找了一堆名片,复印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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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我办公桌前,我忙坏了!
一个一个地联系,准备提前请那些网站、写网文的记者等吃个饭、给他们定个方向。
阿雅代表我公司策划部,陪着我去,还有她妹妹余媛媛......
我要制造“头条新闻,”让全世界都知道,在下周“圣保罗夜总会”举办庆祝我18岁生日的party。
其实,因为“绑架”之事,我已是半个“网红”,只不过我的角色有点尴尬,是被“绑架”的“网红”、我那“富豪”老妈---夏总捡回来的“女儿”。
我的故事,比较精彩,网站记者们络绎不绝,没有一个拒绝的!
不过,下回,我要变成抓到绑匪的“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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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腾到晚上,跟老妈坐上宝马车回到别墅。
开车的当然还是信得过的、吴妈老伴贾哥......
刚吃完晚饭,那个女妖精的电话来了,又是没来电显示。奇怪!请来的网文记者还没开始写,她就来挑战啦?
“怎么样?胖丫,估计越来越胖了吧?都像你那样,你妈的服装工厂都要倒闭。”女妖精习惯戏弄我开局。
这回,我一点都不生气:“胖人有胖人的可爱,我觉得我过得心安理得,不像某些人......”
对方老油条:“早着呢,你以为现在就是结局?不管怎样你是个女的。”
“什么意思?难道你不是女的?”我纳闷。
对方,轻蔑地笑了一下:“我当然是女的,不过,很快你就会有“竞争对手”!”
我真的给搞蒙了!乱七八糟、什么跟什么?
“你要竞争什么?我又要与你竞争什么?”实在不明白......
对方口气变硬:“几次给你打电话,叫你退出那个家,你不但不退,反而还去老妈公司上班!”
“我为什么要退?那也是我的家呀!胚!你算哪根葱?有什么权利来告诉我该做什么?什么东西!我老妈是你叫的吗?贱货!”我忍不住骂起来,也想激怒她,过两天在网上看到网文:我老妈为我---18岁生日举办party庆祝活动。
她,最好能“抛投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