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您的午饭。”
林嫂端着午饭出现在宁园,季南夜皱着眉头睁眼,他刚醒,声音很沙哑,“她呢?”
林嫂弯腰将饭菜放在旁边的桌上,“小暮带着阿皮出去转悠了,现在还没回来。”
季南夜看了眼时间,现在已经十二点三十分,他让迟小暮告诉林嫂不用备他的午饭,她也没告诉林嫂,这是借着遛狗逃跑了?
按理来说不应该。
“需要我打电话让小暮立刻回来吗?”林嫂已经从兜里拿出了手机。
“不用。”
季南夜躺在藤椅上重新阖眸,他倒想看看迟小暮有没有自觉性。
…………
“我滴乖乖!你来接我怎么还带了一只狗?”
阿皮身为一只纯种狼狗,自带摄人心魄的威风,此时的它正襟危坐在迟小暮脚边,路过的人望而生畏,纷纷离得远远的,十米之内根本无人靠近。
女人惊讶地摘掉墨镜,露出一双带着浓艳眼妆的大眼睛,在白皙的脸上稍显突兀,将原本精致的五官都凌乱了。
“这不是迟家那只狗吗?”
之前有幸去过迟家两次,两次都被这只狗追咬,宋阿暖记得这只狗好像是迟巡的。
迟小暮骄傲道:“现在它是我的了!有没有觉得很拉风?”
走在道上觉得倍儿有安全感,坏人看见她都得绕道走。
宋阿暖竖起大拇指,“666!机场工作人员没把你轰出去,真的是万幸!”
见阿皮没有要欺负她的架势,她才敢小心翼翼靠近。
“学成归来,祝贺!”迟小暮给了宋阿暖一个大大的拥抱。
宋阿暖既是她的大学室友,也是她的高中同学,可以说她俩的关系比老铁还铁。
大学毕业之后,宋阿暖去了国外继续学习,今天打电话告诉她说回国,欣喜若狂,牵着阿皮坐了出租车就往机场奔。
老友久别重逢,甚是激动。
“我已经租了房子,要不去我那儿弄东西吃?我叫了几个好朋友,大家一起聚聚!”宋阿暖一手拖着行李箱,一手搭在迟小暮肩头,笑得跟个痞子似的。
…………
宋阿暖租的房子在市中心黄金地段,她一口气交了一年的租金,花了二十万。
不得不说有钱人就是不一样。
“许久不见,你都勾搭上季南夜了,不错不错。”宋阿暖一边收拾衣服一边调侃,这段时间的热搜,她可是一个没落都看了。
“倒了几辈子的霉才会让我勾搭上他。”迟小暮一脸嫌弃,坐在沙发上抚摸阿皮,阿皮很温顺地趴在她身边睡觉。
“你也该找个男朋友了,像季南夜这样的极品,完全是可遇不可求,见好就收吧!”宋阿暖累得直喘粗气,衣服忒多了,“别告诉我你喜欢的是尉迟凌。”
迟小暮仰头倒看宋阿暖,“身材不错啊,你以前的水桶腰都不见了。”
宋阿暖瞪了她一眼,“别给我转移话题,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喜欢尉迟凌?”
“想多了,完全就是朋友关系。”
她当初能跟尉迟凌认识完全就是一个巧合,谁也没想到巧合之下的交情会保存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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