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狩猎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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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现在地球上的人们也没有发现矿区到底处于星系的哪个位置。

  如果按照多元宇宙的概念来讲,这大概就是两个平行的地球因为某种法则而交融。

  传送裂缝的技术来自于金字塔,如果没有金字塔,人类或许会灭绝于大浩劫。

  狩猎盛会也因此没办法转播。

  毕竟两个世界说不定相隔了几万个银河系那么远。

  猎人们在狩猎场——红土林里连续七天厮杀狩猎。

  而举办方和各国的使者,则以大体育馆为舞台,举办着持续七天的歌舞盛会。

  猎人们争夺荣誉,各国的高层们则在此地建设外交。

  每一次狩猎盛会,都是新一轮的外交关系洗牌。

  在林肯堡垒强势的将要夺下第层的“首通”时,世界的局势,也在这场盛会里,慢慢的改变。

  至于狩猎?

  人们当然在意最终是哪支队伍夺取了世界第一猎人团队的荣耀,也在意自己堡垒的猎人们,排名如何。

  但他们无从观看,也就只能在宴会的奢靡里,慢慢的等待。

  时间是报名之后的十五日。

  狩猎盛会,开启。

  树海。

  唐闲这半个月里就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在半个月前,买完了光盘化的书本后,他把这些光盘找人重新剪拼了一遍。

  确保每本书都会在故事讲到最吸引人的时候戛然而止。

  然后他也不怕绕路的回到了矿区,返回了天阙平原,将这些故事光盘送给了白曼声。

  白曼声大为感动,虽然始终是冷冷清清的对待许闲,好感度却上升到了怦然心动。

  她认为唐闲给自己送来一堆故事,面对自己的时候,必然是许闲的人格。心里自然更欢喜了些。

  唐闲觉得这好感度早晚要掉回去。

  但到时候再把责任推给那个被他掰扯出来的唐闲人格就好了。

  所以也就没有进一步趁热打铁,送完这些故事后,他就飘然离开,活像一个做好事不留名的楷模。

  白曼声有些摸不着头脑。但也没有多想,很快就按照唐闲教的,打开了有声读物,开始听人类世界的故事。

  第二件事,唐闲去了卿九玉的草原,从商路那里要了一些安艾,按照之前在进化区看到的配方,他将安艾做成了提取物。

  不为别的,只是注射给一些落单的驭山兽。

  为此还特别带着卿九玉一起去了趟血色荒原之外的地方,耗时一周抓了接近十五只驭山兽。

  大幅度的缩短了唐家羊肉馆的出货周期。

  卿九玉原本觉得有些残忍,要吃它们也就罢了,还让它们记不清仇人。

  她好奇唐闲怎么知道这么多人类的黑科技。唐闲说道:

  “这不是残忍,它们被圈养在这里,就是为了方便被我们吃掉。假使能够忘记过去的仇怨,快乐的等待被出货,不也是一种仁慈吗?”

  “再者,快快乐乐的活着,才能长更多的肉。肥宅是快乐的,也因为快乐才会肥。”

  “至于这种提取物,你可以管它叫孟婆汤。”

  “人类那边的一些不法组织搞的东西,挺好用的,我说过,人类有很多值得你们学习的地方。”

  卿九玉没有多想,便相信了唐闲的话。

  唐闲说话总是让她觉得很有道理。

  在山石与树木甚少的血色荒原,狐狸们其实很难找到适合做窝的地方,加上这里并没有木林里的双相兰,作为战败者的迁徙,对它们来说还需要一段时间适应。

  唐闲便带来了帐篷,教给卿九玉如何搭建,同时还告诉卿九玉周围的地形,以及适合做围栏的原木材料从何处去取。

  并且在部分闲置的草原里,种下了双相兰。

  这一切卿九玉看在眼里大为感动。

  唐闲的想法自然有些私心。

  把这里改造为第一支农场,让这些小狐狸们在大狐狸的带领下帮自己当监工。

  所以一切自然得用心。

  血色荒原的改造还只是初步阶段。

  唐闲决定等约佩拉平原战事结束后,再来看看。

  期间便留下卿九玉大力建设好了。

  卿九玉只觉得唐闲真是一心为狐族着想。这样好的饕餮可与传闻中不可名状的贪食兽差异太大。

  看着在荒原漫步吃草的小羊羔,唐闲心满意足的离开。

  时间也恰好过了十五天,今日便是狩猎盛会开始的日子。

  树海以南的巨大的土地都属于红土林,那里最危险的生物便是精锐级bss生物。

  生物种类十分丰富,极为适合狩猎。

  唐闲回到了树海的木屋,木屋里有依旧昏迷的唐索野。

  还有努力学习成语然而并没有半点起色的唐小九。

  阿卡司去援助黎铮了,此刻说不定正在红土林厮杀搏斗。

  冬染和乔珊珊并没有来矿区。

  乔珊珊被黎家邀请,受宠若惊的来了三十九堡垒。

  虽然住在第三层,但黎家在三层的宅邸堪称奢华。

  黎小虞对乔珊珊可谓特别热情,带着乔珊珊四处转悠,没给乔珊珊任何与唐闲待的机会。

  乔珊珊是不知道一些心思的,断没想到来三十九堡垒还能认识这么一个小富婆。

  每个堡垒都有每个堡垒的特色,由于堡垒转移的巨大难度,很多特产也只有在当地买到。

  所以乔珊珊疯狂购物中。

  至于冬染则是被乔珊珊拉着的,毕竟人生地不熟。

  加上狩猎盛会她们作为盛唐队伍的成员,也是黎家特别招待的对象,所以都有了参与宴会的资格。

  这便是全世界最上层的舞会,女孩们自然难以拒绝。

  唐闲没有去。

  木屋在冬染和乔珊珊之前的改建下,有了秋千架子。

  唐闲躺在凉椅上,清凉的月色下听着古代的读物。

  旁边还有荡秋千的唐小九,不时传来童趣十足的笑声。

  唐冰箱和唐嘎吱在一旁喵喵喵叫的斗嘴,他觉得很舒服。

  此间愉悦宁静。

  彼间战况焦灼。

  唐闲的目光,一直盯着南方的天空。

  矿区,红土林。狩猎盛会第一夜。

  作为整个阿玛拉洲以北最大的蓝色区域,两百只人类猎人团队虽然很多,但各自入场的初始地点不同,其实相隔也很远。

  尤其在这些红尾树和土寄树的遮掩下,这一块土地空间感很重。狭小的区域里也许也藏着无限的可能。

  没有任何足以辨认方位的道具。猎人们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深入腹地,寻找猎物。

  黎铮的队伍,此时还在红土林的边缘。

  阿卡司走在最前头,由于唐闲和谢安握手那事儿,对于盛唐队员的本事,这些人都清楚了。

  虽然他们并不知道这个银发的人是阿卡司,但阿卡司展现的速度让他们每个人自愧不如。

  “前方三里左右,有一些生物,但都是强化级生物,狩猎它们的积分很低,要不要行动,你决定。”忽然出现的阿卡司对黎铮说道。

  “不弄,让别人去弄,虽然红土林很巨大,兽类繁多,但这么多人狩猎,我们最好只挑精锐级生物下手。”进入了战场,黎铮整个人就变得沉稳了许多。

  阿卡司点点头。

  他眉头紧锁,方才探寻一番虽然没有发现什么危险情报。

  但体内的兽血或许给予了他远超人类的危机感应直觉,阿卡司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却说不出所以然来。

  “这是唐闲给我的信号弹。你拿着。”阿卡司将信号弹交给了黎铮。

  黎铮接过这烧火棍一样的东西,问道:

  “这玩意啥意思?是拿来做什么?”

  “如果你遇到了危险,我与其他人都保护不了你的时候,就用这个。他会看得到。”阿卡司轻声道。

  “喂喂喂,别说的我好像是个没用的司令一样,我也是七天赋者。”黎铮也没有拒绝好意,将信号弹藏在了最贴身的位置。

  阿卡司没有多说什么,身影连闪,便去了别处,继续探查周围的情报。

  长夜漫漫,所有人都知道矿区的夜晚是危险的,今夜到底会发生什么还未可知,但首先得有一个落脚地。

  宋缺的队伍马不停蹄,已经靠近了红土林的浅层区,巨大的土寄树林就在前方不远处,像一个鬼蜮的入口。

  林决的棒球棍上沾着血迹,宋缺的手上则提握着一颗结晶。

  身旁是一只被棒球棍敲成肉酱的荒原牛。

  “真奇怪,荒原牛虽然是精锐级生物,但为什么我们会在这里遇到?它们不是生活在更北边的生物吗?小诗,你去过北边儿,知道咋回事不?”问话的人是林决。

  小诗是一个小姑娘,不算可爱,面相上看倒有些凶悍,紧闭着嘴,目光无神的摇了摇头。

  从进入狩猎区域后开始,她就始终这幅表情。

  且无论队伍的行进速度有多快,小诗总是贴在宋缺身后一丈的位置。

  不多半分,也不少半分。

  一身功夫袍的雷老咳嗽了两声说道:

  “荒原牛的确在北方,我们且再往深处走走,看是否还会再遇到。”

  宋缺看着牛的尸体,说道:

  “生物会有迁徙,只是这个时间有些诡异,诸位可要保持警惕。”

  “有你做眼睛,我才不担心。”独眼王说道。

  宋缺心里有种不安的感觉。

  猎杀的第一头生物就是精锐级生物,这自然是一个极好的开端。

  但偏偏是不属于这里的生物。

  宋缺有些在意,却也想不出原因。

  作为一个人类历史上凤毛麟角的十天赋者,宋缺所觉醒的能力,名为天平之眼。

  在施展的时候,识海里会短暂的浮现出视线中画面在未来的景象。

  宋家的大公子自然很小的时候就可以进入矿区,他的能力也早早觉醒。

  小时候能够看到的是七分之一秒的未来。

  长大些了,便能够看到五分之二秒的未来。

  再长大些,其实也只是十二岁的时候,能够看到四分之三秒的未来。

  后来便没有测量过,极限的数据,只有宋缺和宋耕朝知道。

  就连林决这些队友也不知道。

  凭借着这种能力,宋缺对周围人的行为预测极准,这也是最适合做眼睛和指挥的能力。

  在未来的约佩拉平原战役打响后,宋耕朝相信不会有人能够比自己的儿子更加适合做全人类的指挥官。

  在算计这一块儿,他该是无人能及。

  宋缺四顾张望,确信目前是安全的,但那种挥之不去的危机感。

  林肯堡垒的进入点在整个红土林的外围的七点钟方向。

  小丑走在队伍的中央,他撇着嘴,眼神里带着某种渴望。

  电锯与猴子则在两边,警惕的看着周围。

  巫师不在队列里,光头s004也不在队列里。

  但并没有人在意。

  医生的名字叫莉莉丝,莉莉丝紧紧跟着小丑,在确信周围没有外人后,她说道:

  “主人……004和黑蛇走了,我们为什么不跟他们一起?”

  莉莉丝有些不懂,毕竟004和黑蛇的实力,可比电锯跟猴子强的多。

  而她的主人,根本没有战斗能力。

  小丑蜡白一样妆容的脸,皱起眉头的时候颇有些恐怖。

  “他们是去杀人,我们是去救人,当然不能在一起。你可比我的上一任助理差了太多。”

  莉莉丝不懂。

  此行就算不是为了猎杀那些生物,也是尽可能的击击败华夏的猎人们,

  跟救人有什么联系?

  小丑指了指旁边的大块头。

  “电锯以前是一个纸板厂工人,块头巨大,性格却很懦弱,他总是被人欺负。他或许**是健康的,但他的灵魂却病了。”

  莉莉丝不太明白,电锯这个外号,是因为这个大块头的一只手都变成了电锯。

  在林肯堡垒的猎人界里,电锯可是出了名的凶残。

  她无法将其与懦弱联想到一起。

  小丑也没有解释,只是发出渗人的笑意。

  阴森恐怖的笑声并不大,就像是某种只属于小丑的咒语。

  但却极为有节奏的响彻在莉莉丝的脑海里。

  她看了一眼旁边的电锯,发现电锯的嘴角挤出了一个让人胆寒的笑容。

  她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嘴角,也开始不自觉的挤出同样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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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简介:

  一个小小家丁,却牵扯着一个千古之秘。一桩离奇命案,把一个恋爱脑的多情大小姐和一个清冷傲娇的小俏婢送到了他的面前。她们,真的只是无辜涉入的人?西湖断桥,诡谲重重。情缘牵一线。真相,只在咫尺之间。

  内容试读

  第001章衣锦还乡

  南朝,齐国,钱塘,西泠桥畔。

  月轮高挂中天,夜雾袅袅于途。

  一辆油壁车由远而近,轻驰在江南乡间的小路上。车前挑着一对灯笼,随着辘辘的车轮颠簸着车子,灯上一个精致娟秀的“苏”字也是摇曳不定。

  车上披着轻纱的帷幔,车前有一车夫持缰而坐。月光如水,照得大地并不黑暗,更重要的是,这路他早走熟了的,闭着眼也能如履平地,所以夜晚丝毫没有影响车行的速度。

  帷幔随风起伏,时而便露出车中三道倩影。居中是一个绯衣少女,云寰雾鬓,步摇轻颤,自后望去,只见纤秀颈项,宛如优雅的天鹅。

  左边少女着白,右边少女着青,看服饰与发型,仍作待字闺中的少女打扮,显然是这中间绯衣美人儿的丫环。不过,看这三人同座,月下夜行,清脆的笑声撒了一路,显然是情同姐妹。

  这居中的绯衣少女乃钱塘第一名伎苏窈窈,左右的青白衣裳少女则是她情同姊妹的一双丫环:白素与青婷。三女夜行,乃是去赴官宦之家的阮公子之约,今夜阮公子设了盛宴,遍邀本地才子佳人,诗书风流,一时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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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原本如霜的夜色瞬然一变,由清冷的浅白色突然变成了金光万道,仿佛一颗被封印万年的太阳突然挣脱了束缚,一下子跃到了空中。

  驾车的车夫老黄双目顿时不能视物,慌得他急忙一勒缰绳,两匹骏马被他猛地一勒,人立而起,四只碗口大的蹄子“啪”地一下重重砸在地上,猛地止住了车子。

  “哎哟!”车中三名少女措手不及,险些因为这骤停的车子一下子摔出去,亏得三人挤坐着,三个少女虽然娇躯轻盈,可一辆油壁车能有多宽,因此才没有滚将出去,跌一个钗横鬓乱倒也罢了,万一来个以面呛地,那可毁了一副我见犹怜的绝好容颜。

  “老黄,怎么回事?”

  苏窈窈有些愠怒,以手遮面,挡了一下那强光,旋即一掀帷幔,折腰而出,站到了车上。白素和青婷两个丫头也跟了出去,三人立在车头,举目向天上望去,一见天上奇景,顿时目瞪口呆。

  只见一个巨大的金色的如天王所持金轮状的东西正在空中盘旋,那灿若太阳的光芒正是由它放射出来的。

  它在空中摇摇晃晃,似乎已无力支撑,突然间,这金轮状的东西爆炸开来,巨大的冲击波仿佛一圈圈涟漪,迅速向四下荡漾开来,车夫老黄惊叫一声,一个懒驴打滚翻下车去,一头钻进了车底。

  而苏窈窈、白素和青婷三女却是避之不及,被那金光透体而过,三个美丽的少女摇晃了一下身子,就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金光消失了,空中的金轮也消失了,远近有几处火起,有硝烟升起,夜色重归清冷,静静地照在三具窈窕动人的**上。

  夜露晶莹,幽兰露,如啼眼。草如茵,松如盖,小径寂寂

  油壁车停在那儿,两匹马儿茫然地打着鼻息,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时光荏苒,五百年后……

  月上柳梢,华灯初上,正是秦淮热闹时候。桃叶渡旁,一个少年摇着小扇,施施然地走了过来。路上很多行人见了他都要热情地打一声招呼:“瀚哥儿”,那少年也是笑吟吟地还礼不迭,十分的客气。

  这位瀚哥儿一袭圆领袍衫,革带束腰,头戴一副无脚幞头,鬓边还插了一朵美丽的蔷薇花,衬得那俊美的容颜,未免显得有些妖孽。不过,没办法,这就是大宋的习俗,上到皇帝下到百姓,只要是个男人就喜欢簪花。

  眼前这位簪花少年身材颀长、眉眼清秀,唇角儿不笑时也带着三分笑,微微地向上翘着,十分讨人喜欢。一双黑而亮的上挑眉,衬得他的眼神特别的精神灵动,顾盼之间仿佛会说话儿似的,比起那些满身油腻硬要簪花的男人可不同,大姑娘小媳妇儿的瞧见了他,总忍不住要多看几眼。

  此人名叫杨瀚,三天前还是咱大宋建康府南京街道司的人。街道司是主管城市街道的,其职能、地位大抵与后世的城管相仿,只过宋代的城管职能相当的多,几乎是集片警、环卫、税务、消防、物价检查、工商执法、绿化清洁、处理违章占道等事务与一身。

  能干这一行的,要么是牛二那般的泼皮无赖,镇得住人,要么就得面玲珑,见风使舵,机警伶俐,可真要他跟人硬刚的时候,也使得一手好拳棒,不仅能屈能伸,也得能软能硬。

  杨瀚就属于后者,能说会道,机警伶俐,还有一身的好功夫。虽说是社会底层的一个小民,可这两宋三百年江山,是列朝列代中平民百姓生活最优渥、最富裕的朝代。

  如果你没有建功封侯、征伐天下的雄心,就想当一个平头百姓,又或者只有能力做一个平头百姓,那么你生在宋朝,便是修了几世的功德了,其他朝代,平民百姓的生活可是远远不及。

  所以,杨瀚这个大宋建康城的小城管儿,活得倒也是有滋有味儿的。可惜,三天前,他却丢了这个肥差。

  倒不是杨瀚秉公执法,得罪了什么大人物,也不是碰上了有什么背景的泼皮无赖,挤兑的他干不下去,是因为街道司的主司黎老爷看上他了,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域名(请记住_三<>

  主司,那就相当于“城管大队长”了,人家是衙门里的人,而像杨瀚这种,都是由主司负责招聘的,所以准确地来说,杨瀚端的就是人家主司老爷的饭碗。能成为主司老爷的乘龙快婿,那是祖坟冒了青烟才对。

  可是,杨瀚也是个面玲珑的人物,跟建康城的城狐社鼠们十分熟稔,耳目非常灵通,对于这位主司老爷的宝贝女儿,他了解的比主司老爷自己还清楚,怎么肯答应。

  黎老爷这个女儿叫黎秀,生得倒也标致,可就是闱中不甚检点。杨瀚听到的消息中,这位黎姑娘有过几个相好儿的,还曾为最近一个相好儿的叫沐丝的秀才堕过胎,两个人到现在仍是勾勾搭搭、不清不楚。

  常言道,宁可娶妓从良,不娶红杏出墙,杨瀚也是个志气男儿,才不给那姓沐的当刷锅的,背后遭人指点,惹人耻笑。因此上,杨瀚是使尽浑身解数,不惜自污,死活不肯就范。

  可这黎老爷也不知道是哪根筋儿不对了,居然不懂得强扭的瓜儿不甜的道理,居然用辞了他的差使相威胁。杨瀚自然是不肯屈从的,于是他就失业了。这两天街上的人提起消失了的杨瀚,许多人不免就长吁短叹,替他惋惜一番,却不想今儿个傍晚居然露面了。

  桃叶渡旁有一家食馆,杨瀚走进去,捡了张桌子坐了,扬声道:“掌柜的,鸭血粉丝汤一碗,蟹黄包子一屉,再打一角酒!”

  系着围裙的杜小娘一见是杨瀚,心下欢喜,姐儿爱俏,谁不爱看俊俏后生?她和爹爹打理这店,每次杨瀚来了,那鸭血粉丝汤都是材料十足,还舍得给他放勺胡椒。她马上脆生生地答应一声,便忙活起来。

  杨瀚扭头一瞧,看见挑担子经过的老范,忙又喊一声:“嗨!老范,进来进来,给我切半两羊肉、一副猪胰子。”

  这老范是个挑担卖熟食的,杨瀚也熟悉,一听他叫,忙挑着胆子进了店来,放扁担一放,案板往杨瀚桌上一放,拈了块羊肉就切起来,一边切一边笑道:“瀚哥儿这是另谋高就了,如今在何处发财啊?”

  杨瀚等地就是他这句话,他傲然向四下瞟了一眼,见众人都竖起了耳朵,这才矜持地一笑:“谈不上,谈不上,就是承蒙咱建康府通判李老爷赏识,现今在李府做了个小管事。”

  老范吃了一惊,惊叹道:“哎哟!可了不得!宰相门前七品官呢。瀚哥儿你这到了通判李老爷府上做管事,怕不比黎主司身份低吧?”

  杨瀚淡淡一笑,不好吹捧自己,不过也不否认,显然是默认了他的话。本来么,要不他今儿个为什么簪花打扮,腰间还系了个香囊,风流倜傥地出现在他以前负责的地段儿上啊?

  衣锦还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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