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抄写并背诵全文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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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剑本人还是很喜欢瘦金体的,虽然从来都没有写过瘦金体的字帖,但在日常生活里,也是没少见着瘦金体。

  软硬笔书法瘦金体,这个好习惯,带来的变化是巨大的,因为秦剑忽然就是用,自己的手指在空气中写着一行字,然后就惊讶的发现,这种笔法完全不是,自己以前熟悉的,而是一种似乎是理所当然的,瘦金体的字体。

  因为家里没有一支笔,所以秦剑愉快的开车出门去买东西了。

  也不是很远,10来分钟的车程而已,秦剑就来到了一家文具店面前。

  秦剑也不关心文具的质量问题,随便的买了店里面最贵的黑色墨水笔,毛笔,画纸,黑色的瓶装墨水,秦剑是懒得去磨墨的。

  还有街头素描用得到的一些东西,秦剑这就算是完事了。

  回到家里,秦剑在写字桌前铺开纸笔,把手机竖着放在支架上面,搜索唐诗宋词,然后开始认真的抄写。

  秦剑还有意的设定了时间,开始抄写了第1首唐诗,李仙人的将进酒。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君不见,人生得意须尽欢。

  秦剑用三根手指的标准握笔姿势,拿着黑水笔,用瘦金体进行抄写。

  瘦金体真的是非常好看的,瘦直挺拔,横画收笔带钩,竖划收笔带点,撇如匕首,捺如切刀,竖钩细长。

  一分钟的时间,秦剑没能做到预计的抄写速度,满打满算,也就是五十个字,这距离秦剑自己计算的100个字,相差的实在是有点巨大。

  但是秦剑欣喜的看到,自己写出来的每一个字,都是如此的好看,啊啊啊啊,简直就不像是他能写出来的,真的是太有成就感了。

  因为是刚开始抄写,所以速度有些缓慢,秦剑觉得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这个好习惯的获得,也只是刚刚的开始。

  秦剑发了狠,决定今天不出门了,就宅在家里一门心思的写字,看一看自己今天,到底能够写出多少个瘦金体出来。

  因为秦剑基本上,高中毕业以后,就用不到唐诗宋词了,所以秦剑对很多诗词的记忆,都非常的模糊了,只能借助着高科技的手机,进行网络搜索来进行辨认。

  一边看,一边还要想一想,某些字是怎么念的,然后再是用手抄写下来,这个速度肯定是快不起来的。

  不过呢,秦剑这种宅男是很懂得偷懒的了,他很快就是反复的抄写将进酒,然后将这篇文章背诵了下来。

  不用再看手机,秦剑埋头就是反复的抄写着将进酒,反正好习惯学习机,并没有这方面的要求,一定要是其他的不同的唐诗宋词。

  时间慢慢的过去了,秦剑这种宅男,正在认真去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是可以不顾一切的,就连手指的酸软,也是可以选择忽视掉的。

  秦剑没有去管时间,只是一遍又一遍的抄写的将进酒,不过呢,秦剑也是有在计算的,那就是自己抄写了第几遍。

  第10遍的时候,秦剑稍微停了一下,然后看了一下时间,感觉还算是可以,然后再次埋头继续进行抄写。

  将进酒的全文差不多就是200个字,秦剑抄写10遍也就是2000个字,这还是远远不够的嘛。

  很多时候当你反复去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在机械的劳累过后,你就会去开始思考,这些东西到底有什么样的意义,或者是获得其他,更深邃的灵感。

  熟能生巧从来不是一句废话,而是真实的真理。

  秦剑抄写到第50遍,也就是1万个字以后,就是忽然之间发现自己,手写的速度变得很快了,已经能够达得到,预想的一分钟100个字的速度。

  作为一个很喜欢偷懒的宅男,秦剑是很懂得去研究,好习惯学习机的那些规则的,然后在规则的范围之内进行偷懒耍滑。

  因为要用瘦金体抄写,十万个字的唐诗宋词,这是必须要达到的条件,那么秦剑就非常机智的,在唐诗里面选择了一首将进酒。

  而在宋词里面,也决定去选择一首,就这样子两首可以代表唐诗宋词,然后进行反复的抄写,这样子速度就能够达到最快。

  秦剑这样子做呢,虽然是偷懒的行为,却是绝对符合好习惯学习机的要求的,这就是一个聪明的懒人的机智。

  现在秦剑基本可以做得到,三分钟之内就是抄完一次的,将进酒200个字,然后秦剑暂时停了下来,拿起手机计算了一下。

  因为秦剑已经抄完了1万个字,所以任务要求只剩下了9万个字。

  三分钟200个字,还有9万个字,也就是22个小时。

  秦剑觉得这真的是他喵的太混蛋了,怎么会这么惨呢,想起来就让人觉得头晕发胀,想要去躺下来吹空调玩手机。

  有些抓狂的秦剑,站起来走动了一下,活动着身体,然后跳了一段兔子舞。

  舒缓着身体的疲惫,活络着手指的酸疼,秦剑还是继续坐了下来,认真的抄写瘦金体。

  因为将进酒已经反复抄袭了50遍了,所以秦剑有一点点厌烦,然后准备换一首宋词,那就是李美人的声声慢。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

  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

  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秦剑很快的,就是把声声慢抄写了一遍,然后数了一下,加上标点符号,一共有110来个字,那就干脆算是100个字了,这样子好记点。

  深吸一口气,秦剑埋头就是把声声慢反复的抄了10遍,感觉自己有一些记住了,就是把手机放到一边,疯狂的开始了抄写。

  这种非常不愉快的感觉,让秦剑身不由己的想起了,以前被老师留家庭作业,那种就是要抄写古诗词10遍,并且背诵下来的,真的是非常恐惧的。

  其实秦剑也觉得可以理解,对一个小学生来说,一天抄写古诗1万字,只是小意思而已了。

  小学生的战斗力,有时候是非常恐怖的,大概一天抄写完10万字,也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秦剑却是因为得到了软硬笔书法瘦金体,这个好习惯,所以写出来的每一个字,都是非常字迹工整清秀的,非常的好看,就像是用电脑打印出来的一样。

  当然了,因为是活人来写的,所以每个字的大小细节,都是有着细微的,不一样的,这就是更加的显现出来,秦剑的这一手书法的美妙之处。

  秦剑真的是从来都没有想到过,自己这种大懒虫,竟然能够获得这么一手,绝妙的好书法,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不去管任何其他的事情,反正也没有什么人,会给秦剑打电话发信息的,秦剑就是一门心思的在不停的抄写着,唐诗将进酒和宋词声声慢。

  在抄写完了声声慢100遍以后,秦剑豁然起身,把水笔往桌子上一放,就冲去了浴室,洗了个热水澡,然后躺到了床上,开启空调,直接就是睡着了。

  今天手写了2万个字,已经完成了1/5的任务了,秦剑觉得自己已经快要吐了,真的是受不了了,而且手指酸麻的。已经不像是属于自己的了,感觉真的是超级不舒服的,还是先放弃一段时间的好。

  虽然没有吃饭,但是秦剑睡得非常的舒服,一觉就是睡到了,大清早上。

  睁开眼睛,秦剑去清理个人卫生,然后有一些头疼,还是露出了笑容,去二楼用土蜂蜜喂食花仙子。

  “可达呀,呀呀。”

  已经从一厘米身高,进化到二厘米身高的花仙子非常的乖巧。坐在横放的手机前,认认真真的看着宠物小精灵。

  因为秦剑在手机上插了充电线,所以不用怕没有电,秦剑一下子也想不起来,花仙子到底看了多少个小时的宠物小精灵。

  花仙子的声音都是发生了变化,让秦剑有点呆。没想到花仙子最喜欢的竟然是可达鸭,呆呆的看起来很可爱的样子。

  因为秦剑忙着写字,所以忘了喂食花仙子,这个时候花仙子已经有一些饿坏了,把粉红色的精灵球花瓣,都吃得差不多了。

  而且花仙子非常的挑食,只吃粉红色的花瓣,其他的部位都是不乐意去碰的。

  秦剑觉得做一只花仙子,需要规律进食的,这样子对身体健康比较的好。

  而且土蜂蜜是很不容易坏掉的,品质非常的有保证,所以秦剑就找一个干净的小碗,倒了一些土蜂蜜在里面,让花仙子饿的时候就可以自己去吃。

  花仙子非常的聪明,飞到了小碗的上面,然后悬浮着,都能够享受到美味的蜂蜜了。

  秦剑看着变大了一倍的花仙子,也就是自己手指头的一个指节的大小。

  不过真的是感觉好看了很多啊,大概体型就是从母蚊子,进化到了公蚊子。

  但是这种养成的期待感,让秦剑更加的期待自己获得更多的好习惯,那么以后的花仙子就会体型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是可爱。

  反正现在的秦剑眼里心里,都是花仙子,觉得这才是自己的家人。

  至于在后院里面撒欢的哈士奇,已经被秦剑忘到墙角里去了。

  【很是期待今天晚上的明日之女,又有漂亮的小姐姐可以看了。花花是我的男神,毛毛是我的偶像,所以我愉快的决定了花仙子的名字,大家来都来了,留张推荐票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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