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突厥勇士的战斗力到底是强悍的,面对倒戈的俘虏兵,没有丝毫的慌乱,在各自的主将带领下,挥舞弯刀,如死神之镰一样,进行着有序的斩杀。m.俘虏兵如麦子一样,被一茬一茬地割断喉咙,而这些训练有素的突厥勇士,脸上仍然一点表情都没有。
他们是同娥的嫡系精锐,训练多年的杀人机器,他们已经没有了正常人的情感,只会听从同罗的意志,完成他的命令。
鲜血浸透了他们的铠甲,从鲜红,转为暗红,最后凝固在铠甲的缝隙里。同娥看着这一幕,嘴角勾起一丝诡异的笑容,似乎非常的享受。
收兵的号角声响起,敢倒戈的俘虏兵已经死得干干净净,剩下不敢倒戈的,在突厥勇士的呵斥之下,快速的退回到突厥人的偏营中,在那里,他们的妻子儿女早就翘首以盼突厥人驱赶着那些被他们武力降服的部落,劫掠来的人口一起出征。妇孺除了作人质,逼迫男丁为他们拼命,要挟男丁不敢逃跑外,还可以给突厥勇士发泄用,这是从达头可汗时就传下来的老套路了x
饱受摧残的妇孺们,紧张的盯着那一张张满是血污的面孔,乞求着其中有自家男人出现但是大部分的人,注定是失望的。那些幸运返回的男人,回到自己家人身边,紧紧搂住自己的妻儿,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眼中满满都是庆幸,庆幸自己又多活了一天虽然不知明日是生是死,至少今日可以和妻儿团聚。
至于那些到最后也没等到自家男人的可怜人儿,则或是抱头痛哭,或是啜泣不已,或是面无表情站在那里其实她们如何反应都没有区别,因为这世上,根本没人理睬她们的痛苦。时不时有想不开的,捡起地上的石块砸头寻死,旁边的人也不阻拦。与其行尸走肉般活着,死亡对他们来说,也许是一种解脱。
城墙上的龟兹人,看到突厥人退去了,都脱力一般倒在城墙上。刚才有不少信鸽掉下来,他们已经知道唐军快要到来的消息,眼下一家日暮西垂,只要再坚持几个时辰,唐军就会来救他们了。
眼下城墙下,都是死尸。俘虏兵已经吓破了胆,不可能再攻城了。而突厥人都是骑兵,死尸会让他们的马跑不起来,清理也不是一脸个时辰能完成的事儿,所以暂时,还能喘口气。
他们的家人趁机爬上城墙,给他们送饭。虽然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让他们吃不下去。但是他们必须得吃,这样才能保持体力迎战。有人把唐军要来的消息告诉家人,妇孺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欢喜的神色。他们中很多人,其实并没见过唐军。只是从来往的行商口中,听说过唐军的勇武,大唐的富饶。如今,这已经成为了他们唯一的信念,坚持下去的信念。
很快一传十十传百,最后所有人都知道了。城中的气氛,前所未有的欢快起来,就连那些痛失至亲的家庭,似乎也感觉悲伤没有那么浓重了
突厥大营。
营中的气氛变得十分凝重,上层的头领、下层的兵卒,都忍不住窃窃私语,议论着刚才的战斗。他们倒不是担心能不能打赢,这次西突厥倾巢而出,骑兵就有十五万,战斗没有任何悬念。他们只是想不明白,为什么同娥要在龟兹浪费时间,虽然龟兹富庶,但在现在粮草已经够用了,军事上,龟兹自保尚且不足,是没有能力跟大唐呼应的。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不如直接挥军东进,与大唐决一死战。
“恭迎大汗!”
一个声音响起,所有将领都站了起来,同娥迈步进来,身后跟着阿实木。
所有人都看向他,连灭数国,已经建立起了同娥的威严,突厥人的天性,让他们更加喜欢同娥这样的大汗,而不是泥孰那种和平主义者。
同娥在主位坐定,看着将领们,并没有说话。只一味阴着张脸,两眼直勾勾盯着帐外他好像在等着什么,大帐内的气氛,更加凝重了。
“信使到!”突然的一声喊,同娥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他看了眼阿实木,阿实木起身走到大帐门口,带进来一个人。
“参见大汗!”
“免礼。”同娥看着信使,道:“你家主人,可有话”
“主人有书信一封,请大汗过目。”信使从贴身的衣襟里,拿出来一封信,交给阿实木,阿实木转交给同娥,同娥把信打开,看了一眼,脸色更加阴沉。
他拔出弯刀,刀光似电,信使惨叫一声,左耳掉了下来。
“回去告诉你的主人,如果他敢毁约,西突厥的勇士便直接挥军北上。他如果能承受得起本汗的怒火,他就试试!滚!”
信使仓皇而逃,同娥深吸了口气,道;“各自回营备战,天亮后,若唐军没来,放弃龟兹直奔高昌!本汗倒要看看,高昌他们救不救!”
大帐中,油灯忽明忽暗,阿实木在为同娥烤羊腿,阿实木的烧烤技术,显然一流。弯刀纷飞之下,羊腿肉变成叶子一般一片一片散落到盘子里,竟然是一般大小。
“大汗,多少吃一点吧”阿实木轻声问道,把盘子和小刀递了过去。
“无人时,不必叫我大汗。”同娥喝了一口酒,道:“你是我的义子,不会因为身份而改变。”
“多谢大汗。”阿实木还是没有改口,同娥确实是他的义父这不假,但是同娥当了大汗之后,喜怒无常,他必须得小心谨慎。否则一句话说错,很可能就成为来日命丧的缘由。
同娥看了眼阿实木,也没有纠正他,幽幽说道:“看来这次,有些艰难了。”
“啊!”阿实木万没想到,同娥会这样说,两眼圆睁,难以置信道:“大汗,咱们可有十五万大军,而且咱们的粮草也是足够的,不可能不胜啊”
“夷男那个混蛋,让信使告诉我。来驰援的人是洛阳侯李牧,他已经被大唐皇帝封为骠骑大将军,率两万兵马来援。”
“才不过两万,夷男便不敢打了”阿实木难以置信,脑海中冒出一个可怕的可能性,颤声道:“大汗,该不会夷男一开始就是骗咱们,他早已经和大唐串通一气”
“不会、”同娥摆手,道:“夷男贪婪成性,见缝插针,如果有机会,他断然不会放过。他打退堂鼓,是因为来的人是李牧,他阿畏惧李牧,所以如此。”
“为何畏惧”
“你可还记得骆驼谷”同娥看向阿实木,道:“相传那有天雷之威的神物,便是李牧所造。李牧来了,那东西必然也带来了,夷男畏惧,便不奇怪了。”
“他原本的打算,是派出一股骑兵,偷袭马邑。但李牧没有上当,他们大军缓步推进,让他没有可乘之机。”同娥神情郁郁道:“李孝恭老奸巨猾,只派了把钱骑兵增援,定襄都护府实力未损,他在那边下口也没机会。眼见着没了肉吃,他升起了退兵之意也是正常。他那种小人,若没有这个心思,才是奇怪了。”
“对付大唐,必得两面夹击才能奏效。夷男不出兵,我们即便有十五万大军,也会被耗在定襄,再过几个月就是冬天了。我们拖不起,所以,他必须得出兵。”
同娥狠狠道:“如今我们跟大唐,还没有正面的交锋。对夷男也是一个震慑,如果他不出兵,我便真发兵北上。李世民肯定也乐于见到咱们跟薛延陀打起来。反正,这次东进,我不想再回去了。突厥子民,是长生天的儿女,怎能生活在漫天黄沙之中大唐的草原我们拿不到,我们就抢薛延陀的草原!长生天的儿女,一定要生活在水草丰美的地方!”
“愿做大汗先锋!”阿实木狂热道,正是同娥的这份意志,让他甘愿在明知道其残暴的情况下,仍然效忠于他。“大汗容禀!”阿实木大声道:“请大汗给我五千勇士,今夜我必灭大唐援军。”
五千对八千,用得还是灭而不是胜,足以说明阿实木的信心。怕同娥不同意,阿实木上前一步抱拳道:“阿实木敢立下军令状,若不能胜,当自刎于阵前!”
同娥看向阿实木:“军令状可不能随便立,完不成是要掉脑袋的!”
阿实木正色,高声道:“军中无戏言,要是完不成,也无颜面活在世上!”
“这可是你说的!好!”同娥起身,把自己的弯刀交给阿实木:“你拿着我的弯刀,自己去选人,今夜若唐军来犯,把他们的头砍下来,八千颗头颅,我记你第一功!”
“多谢大汗信任!”阿实木激动不已,同娥的弯刀,就如同大唐的尚方宝剑一般,不但代表权力,也是一份荣耀。
“有信心是好的。”同娥看着阿实木,嘱咐道:“打仗不可逞勇,要用脑子。必须小心谋划,不能浪费本族儿郎宝贵的生命。”
“大汗放心,阿实木明白该怎样做。”
同娥拍拍阿实木的肩膀,道:“去吧,本汗等你的好消息。”
“大汗放心,阿实木定然不会让您失望!”
龟兹灯火通明,守军点着无数火把,甚至用火箭引燃了扔到城下的木梁,把个城池上下照得亮如白昼。这是为了防备突厥人的夜袭,也是为了给唐军指路,茫茫大漠草原,如果没有光亮,很容易迷失路途。残酷的攻城战,已经把守军快速地训练了出来,已经几乎不用指挥,就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情,才能让敌人无机可乘。x
尽管如此,龟兹王莫哈姆还是亲自登上城头,巡视每一处,提醒守军警惕,不可掉以轻心。
莫哈姆是一个油腻的胖子,腰围比身高还长,任谁见到他的第一眼,都喜欢不起来。但他在西域的威望,却是数一数二。就像看到神祗一样,崇敬而狂热,这不只是因为他龟兹王的尊贵身份,是因为他一手缔造了龟兹这个商业之都,给了丝绸之路上的商贾百姓最温和的庇护,作为丝绸之路上的中立国,龟兹以服务商贾闻名。
龟兹城中,不但可以交易货物,还有各种消费场所。很多往返的商队,龟兹就是终点。他们会在这里交割货物,这样虽然赚的少点,但是不用跨越大漠,还是划算的。
龟兹几代王,都奉行这种政策,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他们用这些财富,不断扩建龟兹的城池和市场。论城市规模,俨然是西域第一。
若无这等城池,他们也扛不住西突厥的进攻。也是因为有这等规模,莫哈姆有信心,大唐一定会来救。如果没了龟兹,大唐的丝绸之路恐怕就断了。
莫哈姆的心情有些激动,入夜的时候,他又收到了一封飞鸽传书。这只鸽子被涂成了黑色,黑夜之中完美地掩盖了,突厥人没能发现。
信不是定襄都护府来的,而是来自那位传说中的侯爷。
莫哈姆虽然是龟兹王,但他的骨子里是个商人。来往的客商,把李牧的种种手段传得神乎其神,莫哈姆早就心向往之,想见一见这位丝绸之路的商人口中的财神到底是何模样。
眼睛看着茫茫的夜色,莫哈姆紧张得直搓手。
按照约定,再有两个时辰,唐军就来了。只需要再守住两个时辰,龟兹就得救了。这一战的损失,莫哈姆还没来得及统计,但他不在乎,只要龟兹城在,钱就会源源不断。等这次突厥之围解了,他还要继续铸城,把龟兹的城墙加宽一倍,加高一倍。让龟兹彻底成为一个攻不破的堡垒!
这都是后话,眼下还是要警惕,撑过这两个时辰。
忽然,眼前亮起星星点点的光,正是突厥大营的方向。莫哈姆皱起眉头,喃喃道:“他们在搞什么”
随着他的话音,只见这星星点点越来越亮竟然连成了一片,莫哈姆皱眉看着,忽然惊觉,不好,突厥人还是要攻城!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