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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的好,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被各种势力蹂躏了许久的北平人民也终于迎来了新势力的带领。

  民国27年,北平因为是首都,所以各方势力都想将其纳入名下,这就导致了北平的人民长期生活在战乱之下,简直是苦不堪言。胡军尧作为北洋的军队,实在看不下去百姓们因此受的苦,便亲自出面策划,能谈合的就合,不能谈合的,基本都被吞并了。就像古代秦始皇一统六国一样,胡军尧平息了战乱,被任命为北平的布防官。

  自此,北平的人民终于得以生活在相对安逸的环境下了,又因为胡军尧上任后各种为百姓做事,解决各种问题,他也深受百姓们的爱戴。

  北平也终于迎来了春天,只是寒风依旧刺骨,唯一有所不同的,就是那天上挂着的太阳。很多时候让人忍不住感叹一声“如果没有这寒风,天气还多暖和啊。”

  可寒风依旧,这太阳也只能给人们一些心理慰藉,尤其那些在街上讨生计的,这太阳倒可以让他们觉着没有那么冷了。

  当然,也只是觉得,仅此而已。这不近人情的老天爷从来都不会因为看见了谁的惨状而让天气暖和一点...

  大街上,太阳散发的光芒洋洋洒洒的散落在街上的各个角落。阳光给街上忙碌讨生活的人身上添了几分光辉,似乎在称赞着劳动人民的辛苦与伟大。

  街边摆摊的小贩们吆喝着自己贩卖的东西,偶尔也有人为此驻足,挑选着自己需要的东西。巷子里,几个妇人家在门前坐着,她们说说笑笑的,就构成了北平最为复杂的“消息网”。她们谈论的东西,往往决定着某些人的名声,这大概就是最早期的“朝阳民众”吧。

  只是他们今天讨论的话题,似乎都围绕着同一个人。

  “你们听说了吗?那素来只在南方的邹老板要来北平啦!”

  “真的吗?邹老板要来北平?那我们岂不是有耳福了。”

  “是啊是啊,要说这邹老板能耐可真大,足不出户就能名传千里!”

  几个妇人坐在一起,说着这邹老板的生平事迹,甚至从传闻中摸到一些他的长相,互相调侃着。说之热闹就仿佛她们都曾见过邹老板的芳容一样。

  这邹老板名叫邹佳伶,出生于汉口一带,师承名角季少辛。自幼跟随师傅学唱戏,小小年纪就很有悟性,虽然有天赋,却不骄不躁,是很难得的好苗子。用行业内的一句话说就是——“祖师爷赏饭吃”。

  二十出头的年纪就已经成了名角儿,听过他唱戏的人都说,季老那么多徒弟当中,唯独这邹家的小子最有他当年的风采。但自从季老离世后,邹佳伶就再也没离开过汉口,再也不去外地演出了。

  有钱的人自然是不担心,为了听上这一嗓子,千里迢迢的坐火车来也是值得的;而那些平民百姓就要惋惜了...

  脚夫们在一处梨园门口停下,听着里面隐约传出来的唱戏声,以及附近的人们讨论着邹老板的到来。这是他们唯一放松的娱乐项目了,邹老板的场子必定是一票难求的,饱耳福的依旧不是他们这社会最底层的人们...于是叹了口气,继续招呼着路过的人们光顾他们的生意。

  传闻中这邹老板长相温润如玉,身段儿和嗓子都是个顶个儿的好。在那戏台子上就像是会发光一样,还有在台下偶尔见到他的,都说邹佳伶漂亮的像个女娃娃一样。

  但这邹老板究竟长什么样,除了汉口的,再没人知道。毕竟在戏台子上,脸上的油彩那么厚重,又怎么能看到真容呢?

  “卖票嘞卖票嘞!名角儿邹老板的票!”

  又过了几日,北平的一家小梨园儿竟然开始贩卖邹佳伶的唱票。一开始人们还不相信那赫赫有名的邹老板,又怎会在一个默默无闻的梨园落脚。

  “你们听说了吗?南边的那小梨园竟然在卖邹老板的唱票。”

  “听说了听说了,也不知道是真是假,邹老板名声那么大。怎的会在那一亩三分地儿落脚?”

  “是真的!我们家小斯从那儿路过,好几次都看见邹家班的人,一准儿没错儿了!”

  可人们都知道,邹佳伶在初到北平时,他的师叔金少淳就向他递出了橄榄枝,希望他能来他的梨园着落。谁能想到这邹老板最后居然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梨园儿安身了呢?慢慢的就有一些闲话传出来,说邹佳伶不待见师叔,拒绝了师叔的邀请,另寻他处着落。

  邹佳伶也确实是拒绝了师叔金少淳的邀请,找了一家自己看得上眼的小梨园儿落脚了,并且开始筹备他在北平的首秀。却是因为师叔的梨园儿已经有了自己家的戏班子,他再去,就免不了被说“抢饭碗”了。但那所谓的“不待见师叔”,可是绝对没有的事。

  “班主,您听听外面都是怎么说您的,您那是不待见师叔吗?分明是那金宝...”

  “好了小落子,我们只管自己就是了。”话还没说完,就被一阵温润的声音打断了,“旁人如何传,那是他们的事。”这人就是那传闻中的邹佳伶。

  声音的主人和他的声音一样温润秀气,此刻邹佳伶正坐在院子里盯着邹家班的弟子练功。一双小鹿一般的眼睛紧紧的盯着他们;邹佳伶的眼睛很亮,那漆黑黝亮的眼睛仿佛会说话一样。再配上他那秀气的眉毛,简直灵动极了。

  他的眉毛不似寻常男子那般,秀气的柳叶眉似剑般飞扬,却依旧不失英气;眉眼间常带着一些勾人的风韵,尤其是眼角的那颗朱砂痣;五官有些小巧,脸庞也不似旁人那般硬挺;面色白皙却不病态,那形容女子的“唇红齿白”,用在他身上也毫不过分。不知他此刻还在想什么,嘴角挂着的笑让身边的小落子都看呆了。明明是那么透亮的眼睛此刻却显得有些勾人的味道,却不是刻意的,但这种无意识流露出的神情,最是让人遭受不住了。

  鼻尖冻得泛红,寒冷的天气让他忍不住要把那双漂亮的手也缩进厚重的棉衣里。打小身边的人就夸他的一双手生的漂亮,修长细嫩,又白的透亮,指关节微微泛出些粉色,看起来更可爱了。那身段儿,即使是厚重又笨重的棉衣都掩盖不住,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的身板过于纤瘦了,看起来有些单薄。

  外面谣言传的沸沸扬扬,皆是说他邹佳伶心高气傲,有点名声就摆谱子之类的云云。搞得邹家班的子弟们都纷纷表达不满,奈何自家班主总是一副清者自清的样子,他们也无处出气,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

  “你们都记到起,人做不到让所有人都满意,所以我们尽管做自己喜欢的,想做的,莫要在乎旁人的看法。要记住,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那温润的声音还在继续,就像几片轻巧巧的羽毛,却安抚了众人的心,也引得几人感叹:“班主真是大人有大量!”

  “好了,专心练功,没几天就要登台了,不晓得吗?都给我刷立点!铆起练功!”

  温润柔软的声音此刻就显得有些严肃了,秀气的眉毛轻轻皱在一起,向这些人表达着他的不满。功底练的不咋地,闲话倒是听了不少。是在是看不下去他们那笨重的动作,邹佳伶决定亲自为他们演示一下。

  只见他穿上那高高的花盆底的彩鞋,行走却依旧灵巧漂亮,耍起把式来也四平八稳步履如云,就像走在平地上一样。引得邹家班的子弟一阵叫好声。

  “别光顾着叫好,都看好了,步子要小,缓慢步行,上身要挺直,小臂轻轻摆动,重心沉下去,换脚不要抬高,肚子紧着一口气,这样才能走的平,走的稳。用大腿带动小腿,这样才能走的轻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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