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明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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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命啊~~~要死了啦~~~”听筒里传出熟悉的高频女声。

  “小点儿声!小点儿声!”李暮雨耳膜欲裂,把手机挪得老远。

  “帮帮忙~~~我需要素材~~~”

  “你别嚷嚷......要啥素材啊......”

  “咳咳......是这样......”

  按照郁歆的说法,节目组准备出一款节目,名字则暂定为《胡同之魂》。基于节目题材,当前急需首都市民现身说法,尤以土生土长的胡同串子为佳,郁歆思来想去便打起李暮雨的主意。

  “下周就要播了,周末就得录好!”郁歆显得有些急切。

  “那拜托你找个安全点儿的地方......”李暮雨顿觉头皮发麻。

  “不用!只差个采访了!来我家录就行!”郁歆如是说。

  “那就好......地址发过来吧......”李暮雨闻言松了口气。

  挂断电话,芬芳入鼻。

  李暮雨走到外屋,见晚饭已然出锅。

  清脆可人的炒蒿子秆,以及喷香的葱烧海参。

  当然不是普通的海参,而是昂贵的白绒海参。

  “嗯!这海参味儿真不错!赶明儿请你那女同学来家里坐坐!”李亮夹了片海参肉,放在嘴里细细咀嚼,而后心满意足地大笑起来。

  “之前还说请小郁做客,这么快就改口了啊!”吃着上官凝漪送的海参,李暮雨露出憋笑的表情。

  “小郁也请!俩人一起!”

  “您就不怕我被人打死......”

  按照李亮的想法,孙儿这种优质青年,就该全面撒网重点捕捞。

  李暮雨无言以对,只得嘴上连连应承,心里却在想着别的事情。

  其实仔细回想起来,他很少去别人家做客。

  至于去女孩子家里,也似乎只有那么一次。

  那是高三的某个下午,齐筱雅提及父母外出,便邀其一起回家复习功课。当然所谓的复习功课,仅仅持续了半个小时,之后便是美味的爱心晚餐,以及沙发上的耳鬓厮磨。

  那是两人有生以来,首次做出比接吻更亲密的举动。

  虽然没敢品尝禁果,却同样令年少的男女回味无穷。

  对于当天的事情,李暮雨已然记忆模糊,只记得飘着稻香的米粥、情节酸臭恶俗的电视剧、乱到难以下脚的幽暗闺房、那对不算丰满却依旧诱人的双峰、以及翌日那场令他血脉喷张的春梦。

  「郁歆家该不会也是个猪窝模样吧......」

  李暮雨想着明天的采访,将盘中海参吃了个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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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清晨,阳光明媚。

  李暮雨来到某处公寓,按响楼外的对讲门铃。

  “您好......哪位......”听筒里传来懒洋洋的声音。

  “是我,你还没起呐?”李暮雨开口说道。

  “啊~~~你怎么这么早?!”

  “你瞅瞅现在都几点了......”

  乘电梯来到十三层,李暮雨见粉红防盗门大开,郁歆正迷瞪瞪地站在门口。此时的女孩未施脂粉,火红色的卷发凌乱不堪,睡眼惺忪的脸上满是迷茫,就连那超大框眼镜也不知去向。

  “客厅等我一下......”

  郁歆指了指客厅,随后裹紧长款大衣,摇摇晃晃地钻回卧室。李暮雨走进客厅,见屋内陈设以暖色调为主,各类物件被码放得井然有序,沙发上还并排摆着几只超大号毛绒玩具,令整个房间显得格外温馨。

  卫生间传来哗哗水声,后有脚步声由远及近。

  郁歆洗漱完毕,此时已然戴好眼镜,又换了一套淡红色碎花居家服。她解开餐桌上的塑料袋,就着热水啃了几口面包,随即大大咧咧地抬起右手,用袖口的绒毛擦去嘴角的面包渣。

  “沙发上坐会儿!容我准备准备!”郁歆恢复了精气神,先给李暮雨递了罐黑咖啡,而后从柜子里翻出摄像机,小心翼翼地架在沙发旁边。

  “你就穿件睡衣,录节目合适么......”李暮雨喝不惯黑咖啡,便自顾自接了一杯白开水。

  “又不拍我!光拍你就完了!”郁歆坐到李暮雨对面,优雅地翘起二郎腿。

  “我现在觉着浑身别扭......”望着斜前方的镜头,李暮雨有些无所适从。

  “机器都没开呐!你先跟我大概唠唠!”郁歆四仰八叉地陷进沙发里。

  “那你都想要了解些什么?”既是热身环节,李暮雨便也放松下来。

  “之前跟你说了,我们这期节目,名字叫做《胡同之魂》。”收敛了疯疯癫癫的劲头,此时的郁歆显得很知性。“我们都知道,‘魂’这个字呢,与人类的精神有着密切联系。在日常生活里呢,我们也时常听到‘军魂’、‘武魂’、‘国魂’这样的提法。换句话说,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原本没有生命的客体,也是可以被赋予灵魂的。”

  “确实如此。”李暮雨点了点头,只觉这期节目比以往正经得多。

  “那么请问李先生,作为一名首都本地人,作为土生土长的胡同串子。”郁歆卷起一本杂志,伸手递到李暮雨嘴边,假装是正在进行采访。“我想请来聊一聊,你认为胡同的‘魂’究竟是什么?”

  听了郁歆提的问题,李暮雨不觉微微一愣,只因他自小在胡同里生活,却从未思考过如此抽象的问题。青年以手托腮,开始闷头冥思苦想,而对面的女孩也耐心异常,自始至终都没有出言打扰。

  “我觉得吧......所谓胡同的‘魂’,就是指它们独特的底蕴。”

  过得片刻功夫,李暮雨梳理好思路,便开始阐述自己的想法。

  受郁歆的影响,他将这当成采访热身,言语之间也多了份认真。

  “比如说权家胡同,不仅是多位议员故居,还有个远近闻名的权家小学,最近这些年甚至修建了博物馆。权家胡同给我的感觉,就像一位尊贵的老者,学识渊博又循规蹈矩。

  又比如油条胡同,里面住着很多老艺术家,黑岩堡大公国使馆也在那里。所以在我眼里,油条胡同像一位旅行诗人,不仅浑身充满了艺术的气息,还有着独特的北陆洲民俗韵味。

  再比方说书房胡同,一个世纪前曾是书市,结果现在成了餐馆一条街,直接从‘书房’变成了‘厨房’。所以按照我的想象,书房胡同应该是位大师傅,脑袋上却顶着个学士帽。再比如......”

  李暮雨并不擅长演说,可当寻到合适的切入点,思路却是变得愈发清晰,口中所述也越来越有条理。郁歆在旁边安静聆听,并适时给予少量引导,直至自己听得心满意足,方才笑嘻嘻地关掉摄像机。

  “你不是说机器没开么?!”李暮雨见状目瞪口呆。

  “这样才比较自然嘛!”郁歆无辜地眨了眨眼。

  “不行不行!过会儿重新录......”

  “回头再说!我先做饭!”

  郁歆不顾李暮雨的严正抗议,拎起围裙哼着小曲跑进厨房。

  李暮雨想要帮着打下手,被郁歆嫌弃地轰回客厅。

  “天天整新鲜的......”

  李暮雨闲来无事,便打开电视收看新闻,遂知年底的返乡热潮已然临近,新一轮议员竞选也将于明年正式启动。新闻节目的末尾,照例播放了寻人启事,想来世间又多了不少失踪者亲属。

  郁歆下厨很麻利,没出半个小时的功夫,几道可口的菜肴便上了餐桌。女孩虽然身材娇小,可食量却极为惊人,捧着海碗便狼吞虎咽起来。李暮雨夹了口青菜,也顿时感觉唇齿生津,便开始毫无顾及地大吃大喝。

  “你这厨艺跟谁学的?”李暮雨塞得满嘴饭菜。

  “没事儿天天自己练呀!”郁歆打了个饱嗝。

  “要我一个人住,肯定就凑合了。”

  “不对自己好一点儿,那活着也太可怜啦!”

  吃过可口的午饭,郁歆钻进卧室横陈养膘,李暮雨则负责洗了碗筷。将厨房收拾得整整齐齐,李暮雨便去找郁歆唠嗑,而待他走进女孩的卧室,则被眼前的景象深深震撼------与整洁的客厅相反,这卧室凌乱得令人发指,墙上贴着各式破烂海报,零食包装袋飘得七零八落,外套裙子内衣丝袜扔得满地都是,竟比齐筱雅的闺房有过之无不及。

  此时此刻,郁歆正呈大字型躺在床上,心满意足地摸着自己的肚皮。

  火红的卷发平展开来,于阳光下折射着璀璨,宛若燃烧的猩红海洋。

  “吃饱了就躺着,你不怕发胖么......”李暮雨无语凝咽。

  “那不重要!你看今天阳光多好!”郁歆满不在乎地眯着眼。

  “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

  “饭后躺下睡,活到一百岁!”

  郁歆蜷起腰背,在床上来回蹬腿,套着红色船袜的小脚不住敲打床板。午后暖阳明朗,照在女孩天真的笑脸上,折射出未经世事的烂漫纯真。望着眼前的画面,李暮雨心底油然升出温馨感,可当他再度审视这间卧室时,则仍旧免不了一阵头疼。

  “我给你收拾收拾。”李暮雨开始帮忙拾掇衣服。

  “不要!就维持现状~~~”郁歆高声表示抗议。

  “你不觉得太乱了么......”李暮雨败下阵来。

  “这才是卧室该有的模样嘛......啊对了!你等等!”郁歆突然想起什么,一记鲤鱼打挺跳了起来,跑到一只大柜子前开始翻找。“节目组做了批纪念品,我就顺手拿回来几个,奇怪我给放哪儿去了......”

  郁歆上窜下跳,几乎将柜子翻个底朝天,却始终没找到那批纪念品。

  某时某刻,当她费劲拉开下层的抽屉,则毫无征兆地僵在了原地。

  “......郁歆?”

  李暮雨轻声呼唤,郁歆却不言不语。

  待他疑惑地凑上前去,见抽屉里叠着几件衣服。

  那阴暗的犄角旮旯里,还塞着个老旧的毛绒玩具。

  是匹通体纯白的小马,背上生有赤色的鬃毛。

  自颈部延伸至尾巴末端,宛如一条燃烧着的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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