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晓托着腮,认真听着陈仲武的讲述,他的声音越来越深沉,尤其是说到已经好几年没见到强蔚的时候,他心中有难以抑制的酸楚。学生时代的单纯小时地无影无踪,只留下虚空的回忆让人与现在的字迹对比,才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当初自己不想成为的那种人。
她给自己产生的影响并不大,却难得的占据了他的少量的年少记忆中的大部分位置,面前的小护士让他对她的想念泛起了一点。他本来就是把什么都看得很开的人,所以当回忆结束之后,他也从忧伤的气氛中脱离出来。
“作为交换,他也应该给她讲一个他的故事不是么?”他嬉皮笑脸地说。
晓晓放下托着腮的双手:“之前咱们可没说过要互相交换的,是他自己愿意讲的,又不是她逼着他。”她把脑袋转向一边,“谁知道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呢,可跟他现在的样子一点都不一样。”
“她现在什么样子啊?”见她不搭理他,他继续穷追不舍地问,“他倒是说啊,她现在什么样子。”
她看着窗外和煦的阳光,若有所思:“今天天气真好,她推他出去走走吧。”
他一听这话心里离立刻乐开了花,这个病床还不足他的床的一半大。虽然是昨天才进的医院,但是他早就呆不住了,身体状况好一点之后就已经开始身在曹营心在汉,再不出去走走,没病都能憋出病来。
事实上,他小时候就是这样。上小学的时候,他因为成绩不好而经常别奶奶关禁闭,只要考试不及格就会至少在家被关上三天,低于及格线再加一天。这对于生性好动的他无疑是比不吃饭还要严重的惩罚。
那时候,小小的他总会趴在窗台向外张望,他们住的高档小区里绿树茵茵,但是依旧显得很没生气,他想起同学们在课间讨论着从自己的窗外都没看见些什么,有的能看见大马路上的汽车,有的能看见一条缓缓流动的河,有的是看见疾驰的火车。
他上小学的时候,陈氏公司已经拥有巨大的资产,陈老太太已经身价过亿,但是出于“男孩穷养女孩富养”的老式心理,她让陈家兄弟两人就读在同一所普通小学,与那些父母多是普通工薪阶层的孩子交朋友。
所以,他并非像那些从小便就读在贵族学校的有钱人家的小孩,并未沾染上自命不凡的傲气,与他接触过的人大多认为他更像一个平民王子。
每次他都积极参与到大家的讨论中去,那一次,当他说起自己看见的是一栋栋别墅,当他说到别墅的时候,甚至没人知道那是什么,即使能有一栋别墅是大部分成年人的梦想,但是年幼的他却因为自己无法与同学们聊到一起而倍感失落。
当被奶奶关禁闭的时候,他常常会趴在窗台上向外张望,十分渴望自己能够生出一对翅膀,然后想去哪里就可以去哪里,他要去看灰尘扑扑的大马路,去看河流往哪个方向流,去看火车里是不是载满了人。他想一直飞一直飞,最好再也不要回来。
可是如今当他已经羽翼丰满,足够让自己起飞的时候,却格外怀念小时候那段被关在笼子里的日子,这当然是那时候的他无法预料到的事情。
即使奶奶对他要求严格,但是一般情况下最后关四天便放他出门,并不是说奶奶心软,而是他没没到第四天的时候就会开始毫无征兆地发烧或者拉肚子,趁着这个机会他便可以吵着闹着提出任何要求,而当自己再次重新获得自由的时候,身上的毛病便立即好了。
因为陈老太太那时的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了公司上,所以他一吵闹起来便会弄得家中的保姆手忙脚乱,也不能因为这件小事给她打电话,便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了他去,等她回来之后再汇报白天的情况,她也只能无奈作罢。
这样闹了几次之后,她便不再相信她这个最爱调皮捣蛋的孙子,吩咐下去不管他怎么吵都不许继续放任他,之前额几次虽然是他半真半假糊弄了过去,然而有一次,他是真的肚子疼地不得了,最后甚至送去医院。
从那之后,陈老太太便不敢再关他禁闭。事实上,他事先就早已准备好一瓶过期很久的牛奶,一直藏在床下,当自己的小把戏无法骗过奶奶之后,他便一口气将牛奶喝完,才用一段苦情戏为自己获得自由。
“想什么呢?”晓晓凑到他面前来,挥了挥手,疑惑地看着他莫名其妙地笑出声来。
“没什么没什么,走吧走吧,再不出去走走我都憋出病了,我要真是无聊死了,他们医院可就出名了。”
在住院部前的小公园里。,晓晓推着轮椅里的他缓慢前行,阳光照在他的头顶上,将他的头发染上一层金黄色。他偶尔有一搭没一搭地扭过头来跟她聊天,有时与身边跑来跑去的小孩子们一同欢笑,她突然觉得自己变得老气横秋。
她从医学院毕业之后便来到这家医院,一呆就是四年,她与陈仲武同岁,但是看上去却比他大个两、三岁,生活的压力无法让她像他那样无忧无虑。
他之前将过的高中回忆并非没有引起她的沉思,青涩的年纪谁都经历过,她并不是没有可以用来述说的故事,而是那个故事的结局不太好,她在里面扮演的角色也令她日后想起时倍感心酸。每个人在一生中都会遇见无数的人,但是只有那么几个人才能决定自己的悲喜。
楚戈,就是其中一个。
也是在她的高中年代,她因为中考失误而进了一所普通高中,成绩优异的她没想到自己会一时失意,原本以为自己会在这所平庸的中学度过三年,但是却意外遇到了那个令她至今难忘的人。
高中开学后,第二次撞见他是在学校医务室。她躺在病床上揉肚子,夏日热烈的阳光照地连空气都懒阳阳的。一个身材高大瘦长的男生走进来,见到她后微微一怔,她的心跳突然没出息地乱了分寸。
她一直盯着他皱巴巴的校服,他冲她微笑,嘴角那个俏皮的弧度像是挂着一道明亮的彩虹。她心想怎么他认识她么,还是她的嘴角没擦干净。她想伸手找可以反光的物体,可肚子一阵胀痛把她刚伸出的手又扯回到上面。
他问她:“他是生病了吗?”她想着,废话啊,没病谁来这里。看在他长得帅,她还是尽量维持淑女形象。她说,吃太多凉东西,忘了她今天来例假。好吧尽管这个淑女形象不是太成功。
见他面露尴尬她,赶忙转移话题:“他受伤了,他胳膊上涂的碘酒够淹一老鼠洞。”
“是骑自行车摔的。”他耸肩坐到床边。她才不信,难不成把眼角也摔出一片淤青?见她没说话,他又开口:“她叫楚戈,她认识他。”她顿时心花怒放,能面朝帅哥已经很春暖了,被帅哥记住简直春到暴了。
“在冰淇淋店,他走过她身边时手里的冰淇淋蹭到她的袖子上。那件衣服可是生日礼物啊,她回家后搓到两手发软。”真糟糕,她清晰地听到心里那朵小红花呲地一声焉下去,如同扎破的气球。她眼里写着难道他是来要钱的无限无辜看着他。
“不过那件衣服洗干净后就再没穿过。”他语气中流淌着不自觉的失落,那感觉就像她面前这面粉刷雪白的墙,不知被哪个学生踹一个黑黑的脚印让人不自在。
他低垂的长睫覆着她小心翼翼的猜测,她不知道平日伶牙俐齿的她怎么突然变得不知所措,她也不知道看见温情就避而远之的她怎么心里顿生无限柔软。
“他要好好休息,祝他早日康复。”他起身向门口走去,留她一人在他身后兀自空落。她怅然若失地看着楚戈坐过的微陷的床单,手心有粘湿的汗渍。窗外响起刺耳的汽车汽笛声。
她默默想道,楚戈不会知道她为什么在来例假时不珍惜自己身体吃那么多凉东西,他更不会知道她是多想让他遇见她在她最美的时候。
不久之后,他们便以正式的男女朋友身份在学校内外成双入对。学校对面的拉面馆里,楚戈坐她对面熟埝地把她碗里的葱花夹到他碗里,这已经第二次了。她疑惑地看着他,他停下来尴尬地说对不起,解释说凌珠很讨厌吃葱,每次都得让他帮她清理干净。
“我知道了,没关系啊。”说完她只顾埋头吃面。她知道她是口是心非,心里泛着酸胀的难过。“他已经成为自己的男朋友了,但是他却一直没有忘记凌珠。对不对?”她忍不住问道,接着是一阵沉默。头顶的风扇振振有声地转着,要知道她是鼓起多大的勇气,她怕她会得到失望的回答。
“晓晓我现在和他在一起,我们不要说她了,好吗?”语气像是祈求,然后把牛肉片全部夹进她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