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3-1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
一、基本概念
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简称计划经济,又称政府干预主义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相对。计划经济学派主张,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根据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从国民经济的具体情况出发,由社会(政府)制定计划来统筹管理的国民经济。
计划经济的优点是:能够在整个国民经济范围内合理地利用人力、物力、财力与自然力,使全民所有制的财产之专属所有权、专有所有权、专控所有权和一般所有权和信托所有权均得到明晰;能够在充分利用现有物质技术条件的同时,有步骤地采用和推广当代科学技术的先进成果,能够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使生产力布局协调平衡,保证社会生产按比例地发展;在社会投资、生产、流通、消费与分配相对均衡化的条件下,实现社会政治经济领域的扁平化管理,实现“公平优先,兼顾效率”,有效地防止经济过火、经济危机、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和防止三大差别的扩大、规避两极分化趋势;能够形成集团化经济优势,抵御外国企业的市场侵占、经济侵略与产权渗透,保障本土民族企业的优先发展权和可持续化发展态势。
但是,完全彻底的计划经济对于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也是有不利的一面。由于过分强调公共所有制单兵突进,私人所有制、集合所有制和其他所有制的发展机遇会得到过分的限制,融资、投资、物流、贸易等渠道过于狭窄,也会影响到公众消费服务项目减少、难以促使他们物质文化水平的迅速提高;由于过分强调政府计划集权制,在一定程度上会束缚经营者和准经营者的生产积极性,久而久之,会拖累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与快速发展;况且,市场信息瞬息万变,不确定因素很多,过于呆板的指令性计划太多,会使自己陷于进退维谷的窘境之中不能自拔,反过来不利于计划经济优越性的充分发挥。
实质上,论计划经济,并不是一切经济活动都纳入国家计划,并不得一概否定市场调节的特殊作用。国民经济计划管理体制与模式、方法,也要认真遵循商品经济价值规律,必须与商品经济性质相适应,在组织社会化大生产和投资、生产、交换、分配与消费中,指导充分运用计划调节作用与充分运用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有机地结合起来……。
总之,一定要努力实现诺贝尔经济学家扬丁伯根所倡导的“最优体制的组合”,既不要走市场经济的极端,也不要走计划经济的极端,这才是唯一正确的道路。
计划经济是以公有制经济、政府干预主义为主导的社会化大生产的经济模式,市场经济则是以私有制经济、经济自由主义为主导的经济模式。介于二者之间,是商品经济。商品经济包括各种形态的经济组合,包括计划经济型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型商品经济。
如果作个主次优劣名次的排列,按照优先权排名是:
计划经济>市场经济
计划经济型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型商品经济
1979年3月陈云写了《计划与市场问题》的提纲,指出:整个社会主义时期的经济必须有两个部分:1、计划经济部分(有计划按比例部分),这部分是基本的主要的;2、市场调节部分(即不作计划,让它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生产,即带有“盲目”性调节部分),这一部分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须的。问题的关键是要有意识地认识到这两部分经济同时并存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弄清这两部分经济在不同部门应占有不同的比例。(摘自《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理论问题的部分论述》新华出版社1984年3月第1版第146页)
陈云在解放后一直在***担任主管经济和计划对口部门,他的这段话具有真知灼见,他比邓小平讲的话更加准确。在这里,“市场调节”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市场经济”。市场调节是计划经济的一个辅助手段,本质上是商品经济的范畴。
二、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
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是经济学中两个重要的词汇。学术界对于这两个问题争论不休,各执一词。实质上,无论是社会主义国家或者是资本主义国家,只要存在国营企业,就必然存在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国营企业是国家的龙头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一定要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否则就会造成市场上的恶性竞争,造成国家资源和人民财产的巨大浪费。社会主义国家当然要发展商品经济,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着的物质文化需要。发展商品经济,必须符合本国国情,过快过猛增长就会欲速则不达;发展商品经济,必须立足于国有经济和民族经济,完全依赖于外资企业来发展国民经济无异于釜底抽薪。
1.计划经济
所谓计划经济,是政府管束型、干预型经济形式。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是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根据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从国民经济的具体情况出发,由政府对企业或者整个社会制定计划来管理的国民经济。计划经济,又可以划分为中央政府主导下的计划经济模式与地方政府主导下的计划经济模式,两者之间既有独立运作的一面,也有相辅相成的一面,两者不能偏废,同时对于市场、商品应有一定的放权对象。
计划经济,或计划经济体制,又称指令性经济,是一种经济体制。在这种体系下,国家在生产、资源分配以及产品消费各方面,都是由政府或者财团先进行计划。由于几乎所有计划经济体制都依赖政府的指令性计划,因此计划经济也被称为“指令性经济”。其余的三种经济体系是市场经济体系、传统经济体系和混合经济体系。
计划经济的基本特征。(1)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经济民主制度。计划经济的特征是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人民所有,经济的管理实际上是一个民主管理的超级公司。在这种体制下,全体人民通过民主集中,用经济和社会计划来解决资源配置和利用问题,以及劳动成果实现全民所有。具体表现在概为全民就业,全民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免费住房、免费养老金等,以此体现劳动人民是社会的主人。计划经济是劳动人民实现经济民主的载体,计划经济的控制范围扩展到哪里,劳动人民的经济民主权力就扩展到哪里。如“鞍钢宪法”的两参、一改、三结合,就是劳动人民的经济民主权力的最好说明。“鞍钢宪法”被日本企业和美国的MBA教材效仿,也是最生动的教材。(2)计划经济的经济特征是高度的指令性计划,产品的数量、品种、价格、消费和投资的比例、投资方向、就业及工资水平、经济增长速度等等,均由中央当局的指令性计划来决定,这与跨国公司的管理无异。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制度固然有不够完善的地方,总体上应当优于市场经济制度。市场经济国家容易出现经济泡沫、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就是否定计划经济制度而自食其果。日本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房地产泡沫危机,使得日本经济衰退30多年。上世纪末的亚洲金融危机,使得东南亚的经济陷入困境。08年美国的房地产及金融危机,导致美国许多城市行将破产,重创了西方世界的经济,欧洲共同体有许多国家财政赤字严重,有的濒临破产边缘。所有这些,根子就在于不重视计划经济的严重后果。
日本于20世纪40年代学习苏联经济制度,制定了40体制。之后在50年代,日本实行了50体制的计划经济模式,克服了战后的经济困难,完成了经济腾飞。80年代后,日本开始进行所谓自由资本主义的改革,扩大汇率变动空间,开放资本与股票市场,盲目地引进外资大搞房地产建设,结果出现震惊世界的货币惨案和房地产泡沫危机。
计划经济的最大优点,一是所有的人都有一定的工作,劳动工资差别不大;二是不像市场经济那样严重消耗自然资源,环境污染现象得到遏制,是一种环保经济体制;三是贫富不均的现象得到遏制,不会出现剥削严重、杀贫济富现象,贫富差距没有市场经济那样严重,身份等级差别也较小。
计划经济的缺点,一是对微观经济与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难以充分发挥有效的调节作用,容易产生生产与需求之间的脱节;二是审批经济的官僚主义盛行,审批一个项目往往要拖上很长的时间,滋长了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三是长久以后,不能合理地调节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有的造成动力不足,缺乏活力,产品流通渠道比较狭窄,影响到人们的日常消费需求;四是过时的或者失败的计划容易脱离实际,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商品经济
所谓商品经济,是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式,包括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形式。商品经济是存在于各个社会与各个阶段的基本经济形式。马克思指出:“商品交换是在共同体的尽头,在他们与别的共同体成员接触的地方开始的。但是物一旦对外成为商品,由于反作用,它们在共同体内部也成为商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06页)。
商品经济,是商品的生产、交换、出售的总和。商品经济也是普遍性的社会经济模式,相对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商品经济是大分工、大交换,专业性强,效率高。一般而论,农业社会的商品经济不发达,如果是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农业社会就会沦为纯粹的自然经济。工业社会为商品经济提供了充足的条件,但商品的有效供给是与人们日常生活必需品分不开的。如果国家拼命搞重工业、搞军备竞赛,就会严重影响商品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难以改善。前苏联拼命搞重工业,与美国大搞搞军备竞赛和石油战争、货币战争失败得很惨,七成这样的工业造成比例失调,最终拖垮了国民经济,以经济改革的失败和国家分裂而告终。
商品经济的一般特性,一是市场性。产品没有市场,市场没有产品,就不能形成商品经济。二是自发性。每个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根据市场需要和各自的利益,进行一定的商品与货币交换活动,互通有无。三是竞争性。商品经济表现为质量、数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的竞争,优胜劣汰。规范化的商品经济遏制了恶性竞争,消费者的权益得以保障。否则就会产生恶性竞争,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损害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1条、第3条
相关名词:【制度物权法】
字数:38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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