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我念你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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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会儿,柳若烟倒是真思考了起来,自己的作品虽然有些出版社会要,但是要说稿酬,有时候一本书,还不到两万块钱,最后还是不能出版,只是发表在一些文学报纸当中。

  且不说自己熬到什么时候才能正正经经地写上一本书,就单单说出版这个问题就让柳若烟很纠结,出版社给出的回复就是。

  你要想出书,行,你掏钱,我们印刷出版,钱两分。

  这能怪人家出版社太过功利?

  不,实在是,现在这个社会,金钱物欲横行,要想真正地去安静下来去读一本文学富有内涵的书的人,不能说没有,但是少得让人可怜。学生读课本,和尚读经文,而文学,文学现在能够残存下来,也只是一个奄奄一息的病人,这已经是上天厚德了。

  这不能说是对生活的妥协,而是社会变得太快,你就算是用生命去呐喊又能怎么样,只不过是被关注一下,但是还是会被历史的演化而遗忘。

  柳若烟看着乔非墨:“这我一时半会还真转不过来弯,要我写网文,可是上面的东西,我实在是写不出来,按照你说的,你有构思,可最终定稿的是我。玄幻文,修真文,都市文,这些我都不行。”

  乔非墨也愣了,他之所以让柳若烟写网文,是因为自己这还真有一本书要推荐她去写,那就是《鬼吹灯》。可是看着柳若烟的意思,就算是自己给了对方构思,对方也是难以下笔。

  乔非墨想了想说道“那么言情文呢?”

  乔非墨不会劝人,但是会变通,女生都是心思细腻,很少有粗枝大叶的存在,而且乔非墨也看了柳若烟的书稿,虽然看着像喝白开水,但是里面的文气还是十足的,字字句句都透漏着一股文艺范。写言情文,这总可以了吧。

  柳若烟好奇地问道:“言情文都是亲情爱爱的,你这个大男人,难道还有这方面的构思?”

  乔非墨被噎住了,梗着脖子说道:“难道言情文都是情情爱爱的,谁规定的。”

  “举个例子。”

  乔非墨举不出来例子,但是依旧是很强势地说道:“没人写,不代表不能写出来。”

  柳若烟算是了解了乔非墨的一个性子,但是对于写书这个事情,柳若烟是真的已经开始茫然了,可是看着乔非墨这么信誓旦旦的样子,自己又不知道该怎么去反驳。

  “说说你的构思。”

  乔非墨在脑海之中通过华国娱乐数据库和文学资料库共同搜索了一下关于这方面的东西,别说还真有,不过看着似乎后期还是情情爱爱,但是,那已经不重要了。

  第一个,乔非墨是要选择《甄嬛传》,但是想过之后,前一段还好,但是后一段,就有点让乔非墨不知道该怎么去说了。纯后宫的争斗,篇幅也长。

  第二个,乔非墨选择的是《步步惊心》,虽然说是穿越文,但是其中的内容算是乔非墨看着酸爽的。

  比较两步小说,同样改编成了剧本,并拍摄成电视连续剧,但是要说更为适合时下大众的,男女都比较爱看的,当属《步步惊心》吧。而且这部电视剧还被国外买了改编权,翻拍了一部适合韩国的后宫剧《步步惊心·丽》

  最终结果已经出来,乔非墨张口说道:“张晓熟知清史,原本是繁华都市的一名白领,却因一脚踏空而穿越了时空的隧道,化身为十六岁的清朝少女马尔泰·若曦,进入风云诡变的宫廷之中。

  刚到清廷的她个性张扬,言行举止没有古代女子的保守温婉,反而豪爽大气,她和阿哥斗嘴、和格格打架,连皇上都笑说她是“拼命十三妹”。时光荏苒,当年那个任性的小姑娘渐渐长大,误打误撞被收编到皇上御前奉茶,从此卷入九子夺嫡的暗战之中无法自拔,个人情感夹杂在宫斗的惨烈中备受煎熬。

  八阿哥清风朗月八面玲珑,让若曦心生仰慕,加上闻知他对姐姐痴情,姐姐却心有所属与他貌合神离,让若曦由怜生爱。八阿哥的默默守护让若曦在彷徨孤独中有依靠,芳心终被打动。若曦全心全意接受八阿哥,更毅然求他放弃争夺皇位,奈何八阿哥最终选择江山,若曦深受打击。

  步步惊心的皇权争夺,四阿哥毫无戒心的坦诚让她义无反顾相信,当四阿哥下意识舍命相救,若曦决定一生追随。得知几位阿哥相继悲惨收场源于自己,若曦情绪崩溃,心灰意冷离开皇宫。经历几番爱恨嗔痴,若曦身心俱疲再也支撑不住,临终前,她彷佛听到一阵歌声,引她入梦。”

  柳若烟仔细听着乔非墨所说的故事梗概,清穿,马尔泰·若曦。皇子争位,听完之后,柳若烟倒是有了一番自己的体会,知道这个故事的梗概,虽然里面的故事可能有点骨感,但是这最起码是一个好故事,她还是能够听出来的。

  但是,柳若烟嘴上却是说道:“还不是情情爱爱的。只不过是皇子争位争女人罢了。”

  乔非墨气结,指着柳若烟,眼睛睁大,嘴唇哆嗦着,然后一副老学究的样子说道:“肤浅,太肤浅了,这怎么是情情爱爱呢,你看那一个皇子争到若曦的心了,到最后还死了,你说,这怎么能是情情爱爱呢。”

  柳若烟哭笑不得地看着乔非墨在那装模作样,最后定音道:“且不说这个故事好不好,就说难度,对于我来说,真的很难。因为我没接触过这方面的东西,所以你要给我个示范的开头,可以吗?”

  乔非墨觉得这是得寸进尺,看看对方怀中安安稳稳的女儿,乔非墨咬牙道:“中午饭你包了。”

  “没问题。”

  “我可不码字,手速不快,这样,我念你写,你看成不成。”乔非墨再次提出了一个问题。

  “没问题,我的双手可是码字很快的。”柳若烟笑了笑,双手在空中摇了摇,修长的手指宛若葱玉,很是好看。

  柳若烟和乔非墨都算是行动派的人,说做就做一点不拖泥带水,柳若烟回到了自己工作的桌子前,打开电脑,然后对乔非墨说道:“你可以念了。”

  乔非墨拿着饮水机旁边的一次性杯子,毫不客气地接了满满一杯的热水,然后靠坐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就开始念了起来。

  “正是盛夏时节,不比初春时的一片新绿,知道好日子才开始,所以明亮快活,眼前的绿是沉甸甸的,许是因为知道绚烂已到了顶,以后的日子只有每况愈下。一如我此时的心情。已是在古代的第十个日子,可我还是觉得这是一场梦.....”

  乔非墨第一段还没念完,柳若烟就惊讶了起来,第一人称的小说,这...能写好吗?

  乔非墨不知道,但是柳若烟可是知道,现在很多小说都有很忌讳第一人称的小说。甚至是现在纯文学上的读物也没有多少人敢插手第一人称的作品。

  这全是因为,第一人称在写小地图小说时很好用,比如说灵异、推理、探险等。这些小说地图小、人物少、篇幅短、第一人称呢能够充分发挥代入感强的优势,而且不会出现视角冲突。

  对于稍微大一点的小说,如名著《红楼梦》、《水浒传》,这样的小说不是不敢用第一人称,而是第一人称在书中呈现的话,让人一下子就被抛到九霄云外的感觉,如吃糠咽菜,很难再读下去。

  柳若烟都不敢写第一人称稍微长一点篇幅的东西,现在看着乔非墨这个算是个门外汉的人竟然张口就来。

  火星来的吧,说,你的怪物尾巴呢?

  一心两用,柳若烟想着事情,但是也没忘记去打字,房间内除了乔非墨念书似得声音之外,就只剩下柳若烟那很有节奏的,双手十指搭在键盘上的声音。

  而乔巧则是忽闪着眼睛,或是乔非墨念书的声音有些催眠的作用,或是昨天晚上睡得晚,今天又起了个大早的缘故,不一会儿,就趴在乔非墨的腿上睡着了,或是这样睡有点冷,很快就缩成了一团。

  “...“狐狸?”十阿哥疑惑地看着我,又转头看向八阿哥,八阿哥笑着说:“狐假虎威”,十阿哥反应过来,刚要笑,又顿住,嚷道:“就这样呀,这就换了我一个要求。”我看着他懊恼的样子,实在忍不住,低头笑起来,一抬头看见八阿哥正看着老十也在笑。只不过这次的笑和以往好象很不同,我盯着思索,哪里呢?八阿哥一侧眸,正好对上我带着探究的目光,我们俩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对方,最后还是我有些抵受不住,低下了头。心里想,果然厉害,不愧是玩心眼长大的人,想当年我盯着我们班男生看的时候,无人敢正面迎我锋芒。”

  念到第二章的结束,乔非墨回头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女儿瑟缩着身子趴在自己身上睡着了,内心一阵愧疚,原本想着再念几章,这下,可算是念不成了,天大地大,自己女儿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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