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个例外,就不得不提一件和胡翰有关的事情了。
97年的时候,胡翰在秦水县的县城医院出生,过了一个月后,就要回到乡下的家里,但是,按照胡翰家乡本地的风俗,新生的孩子第一次进家门是不能从正门回家的,这可是让胡翰的家人犯愁了,家里连向外的窗户都没有,更不要说侧门什么的了。
那怎么办?总不能直接从房顶上进来吧!
于是……后面的结果你们也知道,胡翰就这样从自己家的鸡圈进了房子,路过了猪圈,穿过了厕所,回到了家里。
到现在为止,胡翰都有些怀疑,自己的鼻子对于气味如此不敏感,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一段奇葩的经历给熏坏了。
迈步走进家门,胡翰把自己的书包放到了自己的房间,那间在大门右手边的门房里。
其实,在胡翰看来,与其说这是一件房子,倒不如说这是一张用墙围严实的‘大床’。
门房东西长两米,南北宽一点五米,从房子的门口就被建成了土炕,土炕五十多厘米高,从房子的门口,不,门洞,爬进去,里面也只有一点五米高,一个成人连腰都直不起来,但是,对于六岁的胡翰来说,作为他的容身之所,这个就再合适不过了。
作为自己的堡垒,外人想进都进不来,这对于胡翰来说,是极有好处的,平常有什么小女生的,也好干一些‘私密’的事情。
嘎嘎嘎……
“婆,我回来了!”朝着院子里喊了几句,胡翰就朝着里面走去。
“回来了,正好,饭熟了,把书包放好,就来吃饭。”
给胡翰回话的是胡翰的婆婆,是胡翰爷爷的妻子。
现在在胡翰家里的只有四个人,除了胡翰自己,胡翰的婆婆外,还有胡翰的太奶奶(爷爷的母亲)和胡翰的爷爷。
胡翰的父母两人在外打工,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回家,而胡翰的太爷爷(胡翰爷爷的父亲)已经在前几年的时候去世了。
走进北房,是北方传统的灶台,右边还连着一张木板案子,上面是一些瓶瓶罐罐,都是做饭用的,而案子的下面是成袋的米面和油。
在灶台的旁边,一位年龄将近五十的妇女,她就是胡翰的婆婆。
胡翰的婆婆名叫秦小花,穿着一身蓝底白花的衣服,衣服已经洗的有些泛白,却很整洁,裤子也是那种过时的款式,六七十年代的物件,脚上的布鞋倒是很吸引人,是手工做的千层底,鞋码上没有任何的花纹,但是却沾满了尘土。
衣服倒是干干净净的,走到她身边总会闻到一股股淡淡的洗衣粉的味道。
她的头发总是梳得那样好,没有一丝乱发。
她不但自己干净,而且家里的一切都被她收拾得一尘不染。胡翰一家人的衣服从来都是她洗,胡翰从来没见她闲着过。
就像现在一样,她围着一件大大的围裙,在灶台上捯饬着一家人的饭菜。
胡翰静静地看着,他知道,即使自己有能力帮助婆婆,婆婆也不会让她帮忙的,因为作为一位传统的中国女人,‘男人主外,女人主内’的封建思想在她的脑海里还是根深蒂固的。
胡翰轻声问道:“好了么?”
“嗯,好了,先凉一下,还有些烫,等一下再端。”忙碌的妇人转过身子对胡翰急匆匆地说道。
胡翰的婆婆虽然年近半百,但是,身体还很是硬朗。
她的背按标准来说,略微有些驼,眼睛有点儿小,眼角也不时地回显现出条条明显的皱纹。
双手有点粗糙,有着农村老年人特有的茧子,两鬓花白的头发,因汗水两鬓湿湿的贴在脸上,看起来有些疲惫,但是两眼却非常有神采,岁月的风霜在脸上刻下的沟壑却掩饰不住她曾经的美丽。
胡翰的婆婆没有齐肩长发,细细一看,炯炯有神的眼睛已经有了几分浑浊,诉说着她辛劳的过往。
她是一位勤劳的农村主妇。
饭菜在木板案子上晾了一会后,胡翰就端着走向院子西面的面积较大的一间卧室,这间卧室是胡翰太奶奶的。
一只手掀开门帘,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放着灵牌的长方形桌子,桌子上面挂着一位伟人的头像。
房间的左面是砖头砌成的土炕,土炕上靠里面的地方放着一张三米长的柜子;房间的右面是一张大桌子和一些杂物,桌子靠近中间的地方放着一个火炉,现在还是夏末,自然,没有点火。
土炕上坐着一位老妇人,老妇人年已七旬,一头的短发像罩了一层白霜,一双大眼睛已经深深地陷了下去,嘴里的牙也已经没几颗了,一双粗糙的手爬满了一条条蚯蚓似的血管,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刻满了皱纹,像是记载着她70多年来的千辛万苦。
她背靠着放在土炕上的柜子,头上盖着着一块白头巾,身上穿着的夹袄已经打满了补丁,但是却异常的干净,老妇人很是富态,挺着一个大大的肚子,只是,她的脚和她的身材不符,小脚只有三四寸长,穿着一双小小的厚袜子。
老妇人的面孔不是很瘪,皱纹也不是很多,浑身深土黄色的皮肤,,暗红的嘴唇已经干裂了,脸上密密麻麻地点上了老人斑。
她就是胡翰的太奶奶,王小霞,太奶奶看见自己的重孙子端着饭菜进来了,马上,脸上笑得像一朵绽开的花儿。
“又到吃饭的时候了,哎,这日子过得快得……”
“呵呵,你在炕上吃饭哩还是桌子上吃哩?”问话的是胡翰的爷爷,胡志远。
胡志远是一个骨子里的农民,平时沉默寡言,只知道干活。他勤劳、朴实,种了一辈子地。
严寒酷暑,风里雨里,他总是天下亮就起来干活,太阳落了才带着满身泥土回来。
他有一副古铜色的脸孔,一双铜铃般的眼睛,有些尖的下巴上,攒这一搓胡须。
高高的个儿,宽宽的肩,别看他已年过五十,可说起话来,声音像洪钟一样雄浑有力;走起路来“蹬、蹬、蹬”地,很是精神。
他很喜欢灰色,总是穿着灰裤子,灰色的衣服,因为剃的是光头,所以还常常戴着一顶灰色的帽子。
帽子的下面是一张饱经风霜的脸,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两只深陷的眼睛,深邃明亮,但是,看上去却很是有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