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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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后丁一学成归来。知道谢乔悄悄养了个弟弟,大为惊奇,这厮放浪形骸,连自己都养不好,哪里来的自信照顾小孩子?

    谢乔坐在吧台前,一手撑头,看丁一神情专注地石榴糖浆注入盛有龙舌兰酒和橙汁的酸酒杯中,他在为谢乔调制龙舌兰日出。嵌了片柠檬做装饰,丁一把酒杯放到谢乔面前,谢乔举杯待饮,手机响了,懒洋洋地接通,电话里传来凌希澄澈的嗓音:“姐,回家吃饭吧,今天买了新鲜的螃蟹。”谢乔沉吟了会儿,决定回去,凌希说的螃蟹不是大闸蟹,是青蟹,乃是谢乔的最爱。

    丁一听说有螃蟹,很是嫉妒,只是今天深蓝只有他一个调酒师,只好打发谢乔走了,走的时候让她带了一小坛子桂花酿,却是声哥的私藏,十年陈的黄酒。谢乔一边纠结着想老板的私人物品你说给别人就给别人你们两个真的没问题吗啊啊啊,一边心中窃喜着走了。

    谢乔喝了几杯,不能开车,只好拎着酒站路口等出租车,10月的夜风已经有些冷了,刚才在酒吧里不觉得,现在风口里一站就觉出来了,谢乔竖起衣领抵挡寒气。出租车和警察有异曲同工之妙,不需要的时候一串一串的,需要的时候杳然无踪,都是用来降低人类期待值的。谢乔是个没耐心的,等了十几分钟开始暴躁,心想不如打个电话给凌希让他不必等,自己再回深蓝得了,等丁一收工可以让那小子带她回去。

    不过,可惜了那螃蟹,时间过了就不好吃了。谢乔挠挠头,心中犹豫,把脚下的落叶碾来碾去,没注意到一辆香槟色的宾利缓慢地停在她傍边。

    张涵观察了会儿,见谢乔哆哆嗦嗦地顶着风踩叶子玩,怕是真没看到他的车,按了几声喇叭,把车窗摇了下来。谢乔抬头看到他,顿时眼睛一亮,朝他嫣然一笑。张涵寒毛都竖起来了,警惕地看着她:“你要干啥?”

    谢乔摸摸鼻子,讪讪地道:“这会儿不好打车,捎我一程呗。”

    张涵哼了一声,谢乔就当他允了,连忙抱着酒上了副驾。张涵是知道谢乔的住址的,也没问她,掉转车头往城东开,只是眼角余光三不五时地要飘到谢乔身上。

    谢乔朝他挑了挑眉毛。

    张涵咳了咳。自从那次他送衣服到邢连云老宅,他有近三个月时间没遇见谢乔了,先是邢连云忙着标城南一块地,之后却是陪同叶蓁蓁去了美国。果然,任何人在叶大小姐面前都是浮云啊,不过这个谢乔居然也没来找邢连云,倒是个有心机能忍得住的。

    谢乔浑然不知已经被贴上“宅斗能手”标签,到了她家楼下,还礼貌地邀请张涵上去坐坐,张涵拒绝了。

    谢乔站在门口掏钥匙。她今天穿的是裙子,钥匙被她扔到肩上背的那只硕大无朋的通勤包里,钥匙在包里哗啦乱响就是找不到。凌希听到动静,连忙跑过来开门,接过她的包去放好,谢乔跟着后面换了鞋子,踢踏着晃到厨房。谢乔寻常不开火做饭,所以当初装修的时候把厨房和客厅打通了,做的开放式厨房,光线充足,视野辽阔。谢乔非常喜欢在厨房那张巨大的流理台上处理文件,玩玩游戏什么的,当书房来用。自从凌希来了以后,厨房才算是发挥了正常的功能,各种颜色鲜艳的水果蔬菜,洗刷的闪闪发亮的瓷器,灶上散发着浓郁香气的煲汤,极其赏心悦目。

    谢乔翘腿坐着,看着凌希叼着筷子把螃蟹从蒸锅里起出来,俊秀的五官没什么太多表情,周身却洋溢着愉悦的气息。谢乔心中一动,也许凌希真的很欢喜她能回来一起吃饭。

    等菜上齐,谢乔开了桂花酿,绵甜浓郁的酒气立刻充盈鼻端,谢乔耸耸鼻子,欢欢喜喜地去拿了两只白瓷酒盅,斟满了,分一盅给凌希:“有蟹岂可无酒,来来来,尝尝。”

    凌希见那桂花酿酒浆如蜜,色泽如金,确是好酒,抬眼只见谢乔微眯着眼细品,一付酒鬼模样,不禁好笑,挑了个圆脐的螃蟹掰开壳给谢乔。谢乔最喜欢吃蟹黄,凌希给她挑的螃蟹很肥美,但又不至于满壳都是硬硬的脂膏,蟹黄口感丰腴腻滑,正是谢乔心中大爱。谢乔赞赏地看了凌希一眼——倒是个人才!

    凌希微微抿唇,挟了筷茄子低头吃了,心中的喜悦如香槟里气泡一般咕咕地冒上来,醺然欲醉。十五岁之前,谢乔还住在家里,凌希凭借着小动物天生的敏感嗅觉,模糊察觉到母亲乔慧慧对谢乔的疏离和不喜,经常有恃无恐地去撩拨谢乔,等谢乔炸毛了就奔到乔慧慧处求保护。几乎每次谢乔都会得到一次胖揍。后来谢乔住校了,再也没回过家,再后来谢乔到了另外一个城市读大学,在凌春波的努力下,乔慧慧和谢乔的母女关系渐渐有冰溶现象,每个学期谢乔会回家一次。那一天,下着微雪。十五岁的凌希从同学回来,猛然看到一个身材修长的女孩站在楼下,烟灰色的薄呢大衣,黑色的粗针毛线围巾,黑鸦鸦的头发随便扎成一束马尾,露出的光洁如玉的额头,虽然只能看到侧面,但是凌希还是注意到那女孩清丽无双的容貌和她冷清如月的气质。一时间凌希心擂如鼓,她那种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缥缈兮若回风之舞雪的气场让他有被什么东西打到了一般。呆呆地看着她,直到那女孩察觉到了注视的目光,转过脸,看了他一会儿,皱眉喊出他的名字。从此,他不可遏止地对谢乔产生了依恋,即使谢乔每年不过寥寥数次的拜访,对待父母和他是那么的进退合宜,礼貌得拒人于千里之外。

    谢乔喜欢吃螃蟹,却不喜欢剥螃蟹,剔完蟹壳里的蟹黄,就胡乱吃几口蟹肉罢了。凌希看不过眼,拿过螃蟹细细地剥起来,凌希手指灵巧,再加上青蟹个头相对较大,他居然不借助工具就把蟹肉拆解了,连蟹腿上的肉也完整地剥离出来。他把蟹肉放在谢乔面前的一个小碟子里,小小的一堆,晶莹如雪,看上去让人食指大动。

    谢乔从小不遭人待见,被迫养成了万事不求人的性子,出来混社会,认识她的人都敬她是条汉子,就连和她上过床,有过亲密接触的男人们,也从来没有过要细心呵护她的想法。此时被凌希照顾,不禁悲从中来,妈蛋总算有男人宠了,可是这男人却是自家弟弟真是太忧桑鸟。

    谢乔的手机响了,来电的却是个意料之外的人——陆策。陆策的声音很疲惫,似乎经历了长久的跋涉:“表姐,我能到你那里住几天吗?”

    哈?谢乔下意识地看下手机屏幕,是陆策的号码没错啊,可是叶家的女婿不在T城的豪宅里逍遥度日,要到她这蜗居来凑什么热闹?

    见谢乔迟疑,陆策含糊解释了几句:“我和叶蓁蓁吵了几句,想出来散散心。”陆策家世太普通,又年轻,没有太多的阅历,和叶家这样的人家攀上亲,实在是太吃力。不提叶家上下一付纡尊降贵的神气,说到底是叶蓁蓁天鹅落到了他这个懒蛤蟆嘴里,他忍了,让他沮丧的是,他试图融入叶蓁蓁的生活圈子,却发现那实实在在是个金刚圈,即便他头上贴上了叶家女婿的标签,并不是那么轻易就能挤进去的。和叶蓁蓁一起出去应酬,屡战屡败,那些若有若无的轻视和嘲讽的目光让他丧失了屡败屡战的勇气。

    叶蓁蓁见陆策闷闷不乐,就建议出国旅行,放松心情。陆策就选了他一直想去的美国西部。结果路上碰到了在美国视察产业的邢连云,然后邢连云放下所有琐事,全程陪同叶蓁蓁,是的,只有叶蓁蓁,那个神色高深莫测的男人眼里根本看不到陆策,只有见到叶蓁蓁才会神情专注,目光温柔。

    陆策是家中独子,也是如珠似宝地捧在手心长大的,当然不是百忍成钢的坚韧性子,找碴子和叶蓁蓁拌了几次嘴,一怒之下自己一个人跑回国了。叶蓁蓁结婚以后还和父母一起住在叶宅,陆策当然不可能自己回叶宅,又不敢回父母家,他们总是战战兢兢怕儿子哄不好叶小姐,又怕儿子忍辱负重被人欺负。原本打算住几天酒店,却发现一个大问题——他身上没带多少钱。他出社会没多久就和叶蓁蓁相恋结婚,手头没多少积蓄,付了回来的机票钱后所剩无几。

    嫁入豪门真心不容易啊!谢乔托腮看着脸色阴郁,踞案大嚼螃蟹的陆策,脸上露出几分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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