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章 似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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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商一直正襟危坐,细细聆听那些人的音乐,听到动情之处,或是微微点头,或是轻轻一叹,显得既尊重又入迷。和她比起来,千裳很为自己没有这样高的音乐造诣而感到羞愧。

  不过这种镇定从容在千音会快结束的时候被打破了,她开始躁动不安,左右顾盼,眼睛闪闪发光,那样子好像看到自己的心上人即将出场。

  “你到底在激动什么啊?”千裳很是不明白,“最后有什么压轴的人物吗?”

  “我之前好像和你说过的吧,”宫商看到现在正在演奏的人是谁后变得更紧张了,开始不断整理自己的衣摆袖口,“就是仙界的大公主棠华啊,她负责最后的演出……我之前只听她演奏过一次,但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次的。”宫商把自己身上的衣服整理好,又开始整理自己身边的花瓣,力图每一个花瓣都平平整整,有规有矩。

  千裳没少听说过这个名字,所以也就很纳闷:“真的假的,完美到这种程度的话,那还是真人吗?”

  焱云舞也来瞎凑热闹:“你最近不是跟扶苏有很多接触,她跟你怎么说?”

  “他什么也没说。”宫商望着场上的人退下,越发紧张起来,“马上就轮到棠华了,你们一看就知道。”

  宫商这举动挑起了千裳的好奇心——这种态度!这种表情!这种心情!

  宫商该不是爱上那个棠华了吧……

  不过,尽管其他三界慕名而来的人也很多,但在场人仍以仙界为大多数,此时他们个个屏气凝神,脸上带着骄傲和期待——看,我今天能一睹大公主的真容了!不知道她下一次再上场演奏是什么时候,这次一定要好好听着!

  一瞬间,整个场地都变得空落落的,棠华就是这样在一片寂静中走了出来。

  真看到她的时候,其实是完全出乎千裳意料的。虽然为整个仙界中人所推崇,但她的打扮却与仙界风尚截然不同,身上穿着数层厚而华贵的白色锦缎,头上一顶金冠,呈树冠状,累垂下许多青白玉色的小鸟和花朵来,耳上金线吊着宝塔式的宝石,行走之间仿若漂移,那些垂饰全都半点不动,唯一与仙界有关的就是腰间配一块仙界人人都配的凌风玉,看起来颇具气场,不怒自威,万人臣服,只要她站在那里,无论是贝台还是她身上的衣服都黯然失色,被她的肌肤衬得甚至有些微微发黄。

  她坐下来,将斜抱的琴放置在膝上,伸手一拨。

  琴是仙界的特产,名为九规,代表着仙界最为重要的九种规定,声音沉郁顿挫,悠长和缓,通常是用在极为重要的场合,比如祭祀,比如国家庆典,比如招待外界皇族。

  千裳始终没能看见这位大公主的正脸,因为她始终微垂着头,而他们又坐在偏上方的位置,只不过单凭这个声音,她就能理解为什么宫商会如此激动了。

  一点不急,一点不高,有着抑扬顿挫的和缓,在空气中慢慢回荡着,连风声都悄然消失,之前一直存在于四周的虫鸣声,鸟叫声也都统统沉寂,月光洒在她身上,皎然生辉。

  千裳从头听到尾,也没有听出来那曲中究竟有什么含义,只觉得飘飘然如在云端,仿佛俯瞰着一片大地度过千万年时光,看着大地上的生物从无到有,看着他们发展,看着他们创造历史,看到一切终究归于消亡。

  她转头去看宫商,发现她已经眼中含泪,盈盈欲滴,双手合握在胸前,只顾看着棠华不出声了。

  九规琴音色沉稳,不疾不徐,连带着奏琴之人也变得更有风度。棠华一曲奏毕之后,风才得以继续吹拂,鸟才得以继续歌唱,虫才得以继续啼鸣。她站起来,向着四面的人微微一点头,千裳这才看见她的正脸,相比起天然的美貌,她那种万物尽不放在心上的飘然更令人心折,最符合仙界人民无欲无求的追求。因为年纪比她们都大,所以少女的甜美中又带着端庄稳重,无论什么事情都不能使她稍微变色,这样站在贝台中间,更衬得她明如日光,皎如月华,天然的一个发光体,只要她站在这里,就没有人能够移开自己的眼睛。

  脂砚斋点评时曾说过,真美人方有一陋处,正如玉环之肥,飞燕之瘦,西施之病,而那些莺啼软语的十全十美之人,反倒俗气至极。而这种判断,在棠华身上是失效了的。

  要什么陋处?要什么不满?她就去世间唯一的完美无缺,不容辩驳,不容置疑。

  千裳感叹道:“难怪宫商说她一定是公主,生来就是公主。”

  焱云舞也难得同意她的见解,托着下巴点头:“根本就是公主里面的公主,看看人家那身段,足够给我们当老师了。”

  棠华演奏完就走,根本不再多停留,周围的人都是一片叹惋之声,却没有一个人想过要让她留下再奏一曲。

  宫商慢慢地把头转过来,神色还略有些恍惚:“我什么时候能达到她那样的造诣,便是死也心甘了。”

  这种思想可不大对头,千裳赶快阻止她:“这叫什么道理?她只要还活着,技艺就可以随着练习而不断增长,你要是达到她现在这个水平然后就死了,不还是要一辈子追不上她?还是活着的好,毕竟那样你就可以有无限的时间去练你的琴,到时候说不定还能超过她,也未可知。”

  宫商回过神来,扑哧一笑:“你这个人最爱说这些话了。”

  千裳大言不惭道:“你要只是爱琴的话,我当然不说这些了,可你连命都说上了,那我还能不说一两句?”

  幸亏坐在这里的是她,要是幂鹭也跟着来了,指不定要说出多少长篇大论来。

  “对啦,你们这次到仙界来,总不能什么都不带就回去。”宫商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下面,棠华早已走得一点影子也不见了,只好又遗憾地转回来,“方才大公主身上佩戴的饰物,你们都看到了吧?不如带个这个回去,一看就知道是仙界的。”

  宫商身上也佩戴着一个,只不过颜色微微泛青,不如棠华身上带着那个洁白剔透,这是仙界人人都戴的一种饰物,只要你带着这个出去,不用说,明眼人就看得出来:哦,你是仙界的!

  “这是什么东西,蝉吗?”焱云舞接过来一个把玩着。

  “长得虽然像,但是不是。”宫商给他们做科普,拿起另一个来举起看,“这种虫子叫做凌风,仙界人佩戴在身上是因为敬佩它们的品德,以喻自己君子的身份。”

  凌风是妖界特有的一种虫子,形似蝉而通体洁白,半透明状,从出生起,就漂浮在空气之中,以空气中的微生物为食,死亡之时,全身会彻底变得透明,然后在头部长出一个锐角来,直插入地。

  最开始的仙界人不知道这种虫子是以空气中的微生物为食的,还以为它们真就这样餐风饮露,全然不沾凡俗,因此格外敬佩,把它们做成雕塑,戴在身上做装饰,一方面凸显自己君子品德高尚,另一方面也是把他们当做祈福用品。后来随着仙界人的知识水平有所增长,他们也渐渐发现了这种虫子的真相,不过传统就是传统,何必为了这一点小事而推翻呢?于是这种凌风玉就始终用着,还成了仙界在四界中的典型代表。

  焱云舞随手就把那东西挂在腰上,然后问宫商:“你们这里还有什么活动没有?要是没有我们就走了,我说实话,仙界我可真是一天也呆不下去,上次我不过是声音大了点,就有那么多人冲我瞪眼睛,让不让人过日子了?”

  宫商又遗憾地看了一眼空荡荡的贝台:“没有了,其实你们只要看了大公主的演奏就算不虚此行,便是其他什么都不看,什么都不听,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

  凤魅始终看着贝台,没有移开过目光,此时才道:“这个人,我仿佛在哪里见过。”

  宫商一面将给他们两个准备的凌风玉都放在帕子里,交过去,一面道:“棠华在仙界可是人人都称道的,没有哪个人肯说她一句不好,或许你是在何处见到了她的画像吧。”

  凤魅缓缓摇头,不过一句话也不再说了。

  宫商起身临走前,又忍不住回了一次头,最终还是无奈叹了口气:“下次想要再见到她,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了。”

  句句不离棠华……千裳深深地觉得,可能宫商马上就要因琴生情,爱上这位大公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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