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血色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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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伦比亚,西部开发区某庄园内。

  “儿是回不来了啊......这么久了......”

  “这么久,也该最后拼一把。如果死了,也算有脸去见黄泉下的女儿......”

  夜阑灯火下,两个衣衫显得有些褴褛,看起来很久没洗了的老年夫妇。其中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子,点了根蜡烛,从有一股股臭味传出的厨房里,端出一盘豇豆,和一盘牛肉。

  奶酪因为长时间没有供电,冰箱无法工作,早就坏掉了。牛肉是经过特殊处理的,可以当做军粮使用。

  这一顿,在灾变前不管是这两个老人,还是哥伦比亚的大部分公民,都是看都不会看一眼。

  这是最最平淡,朴素的一餐。

  看坐在椅子上的那个老妇人,神色平静,但是握住餐具的手略加颤抖,看起来并非是帕金森的症状。

  这却是灾变几个月来,她们所吃过的最好的一顿。

  几个月来,她和老头子一直省吃俭用,而且在如此严酷的条件下活了下来。没有被过往的强盗或者侵袭的丧尸所结果。为的就是等一个人。

  他俩的儿子......在他们所在的自由州大学读书,灾变后一周他们得到消息,说儿子会尽可能向此地前往,前来与他们汇合。

  这也是他们活下去的信念。

  即使夜间的窗外,活死人的呻吟迭起不断。

  即使不时有人类惨叫,或震耳欲聋的枪炮声响起。

  即使一顿饭,可能只有一碗稀到看不下去的餐粥。

  这些都没有打倒他们。

  但是几个月来,什么都没等到。他们的儿子在发过那一条信息后,就杳无音信了。

  ......

  他们除了这个在读大学的儿子外,还有一个女儿。但是女儿在灾变时就已经当着他们的面丧尸化。

  是路过的警官邻居帮他们给予了女儿仁慈。

  而后来那个警官也死在了丧尸口中。

  那是一个夜晚,丧尸群躁动不安。警车在漆黑的夜中发出警报声,重机枪咆哮着撕碎涌来的尸群。

  但是丧尸太多了。

  两小老只是趴在已经用木板定死,唯留一个小孔可以看的窗户上。眼睁睁看着那顶大口径重机枪撕碎了上百丧尸后,被几个小型丧尸摸到背后。

  人类的惨叫声响起,这比任何的血腥都要渗人。

  ......

  女儿死了,邻居也死了。方圆百里,除了几个月来零星路过的强盗外,两人甚至以为只有自己一户活人。

  现在唯一能给予他们寄托的,恐怕就只有儿子了。

  但是,几个月......

  他们想等,可显然已经等不下去了。尽管不想承认,但是很显然,他们都儿子要么已经死在丧尸口中,要么就是没有挺过旅途的荆棘。

  “走吧,老伴......”

  “这是我最后一次碰这个东西。”

  这顿送终饭也已经没了料想中那滋味,吃了两口就放下了刀叉。

  两人呢喃着,本来干瘦且弱不禁风的身躯这一刻却显得无比老练结实。在客厅往卧室的方向走几步,能看到一个储物间。

  两把不知道型号的半自动步枪,没有源石技艺,就是单纯的步枪。

  两小老也不是感染者,只是最普通的哥伦比亚菲林族。没有大的背景,没有惊天动地的感人事迹。

  熟练地上膛,校对。稍稍找了下手感,便已经可以无障碍使用。

  “子弹还够几梭子......”

  久违的枪响,以及血肉爆裂的美妙声音,再度回响在这个不大的庄园里。

  这个庄园并不大,算上周围的建筑算得上一个小镇。而小镇里的丧尸本来受过一波清洗,剩下的丧尸不多。这下听到枪响,更是一窝蜂地向这里涌来。

  “呃.......”

  “啊.......”

  丧尸的声音没有盖过火药,但是枪响只持续了不到五分钟,一切便又回归沉寂。

  ......

  ......

  “小刘......为什么是你......”

  炎国,南方某县的不知名小巷里。

  一支装备参差不齐的......斥候小队被困在此多时了。他们隶属于灾变后百姓成立的非正式民兵组织,这次是接受任务来前方探路,一求穿过此处的正确途径。

  这个民兵组织没有名字,就只是一帮想活下来的人聚集在一起报团取暖而已。而这些装备也是之前在某个警察局搜出来的。

  由于炎国的管制相当强,即使是警局的军火库,里面也没有重机枪这种大杀器......至少他们组织去找的时候没有找到。

  几个月来,情况逐渐严峻。他们的头儿下达了去追随炎国本地某个可能存在的幸存者组织的战略决策。

  而必经之路,便是此处。

  他们在这里抽签,抽到谁,谁便是那个敢死队,去引开丧尸。

  而抽中的,是这个斥候队的队长......的弟弟。

  “......张叔......抱歉了。”

  他是队伍里最年轻的人,但也是人缘最好的人。灾变前在体校,所以体格也要健壮得多。

  看到抽签结果是自己,他也在哆嗦。没人不怕死,他也不例外。只是抽中自己的,也无话可讲。只能怪自己倒霉。

  “不行,再重新抽一遍。”

  被称为张叔的人把一柄冲锋枪放在地上......别误会,这东西早就没子弹了,放在手里只是图个安全感。

  说罢,他重新将不知道哪捡来的子弹壳重新再地上画出痕迹。

  子弹壳上有一道杠的,是小刘,有两道杠的是张叔的儿子,有三道杠的是那个沉默寡言的小金,有四道杠的......

  越画,张叔的眼睛越湿润了。有句话说得好,患难见真情。灾变来几个月,他们所培养的感情比灾变前很多的逢场作戏要坚韧百倍。

  现在的表现也是真情流露,这是真的不想让对方死。

  但是,没有敢死队,谁来把外面几千丧尸引走?

  炎国不比哥伦比亚,炎国人口密集,丧尸自然也就多。而情况自然也要比哥伦比亚严峻得多。

  “天灵灵地灵灵,急急如律令......”

  他口中说着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记在脑子里的话,手中重新抽到一块子弹壳。

  张开一看,还是小刘。

  “......张叔,让我去吧。我哥都死了,我也没活下去的动力。”

  小刘这次没有再让张叔抽了,他也知道,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兴许这就是命吧。

  从某种角度说,他这也算是欧皇啊......能从十多个人的斥候小队,两次抽中他一人。

  “可是......你是你们家唯一的血脉。要是你都没了,谁来给老刘家传宗接代?”

  炎国人避讳无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也是炎国才会有的情况。

  听到这话,小刘果真也还是捂住头,深吸口气,又吐了出来。

  手中的子弹壳被取走,小刘愣了愣。他以为张叔要再抽签抽一次。

  一秒,两秒。

  小刘愕然抬起头来,这一刻,张叔比他还矮且瘦的身躯,显得伟岸起来。

  “不用了。”只见他开口道。“我去。”

  “啊?”

  “靠,老张你也没老婆的好不好。别这样啊。”

  旁边几个看戏的这就不乐意了,老张平时在队伍里也是很照顾队友,几乎没人没有受过他的恩惠。现在看对方要去送死,当然不乐意了。

  至于那生还率......在居民区数千丧尸的围剿下,别说他们几个半吊子,就是正规军的斥候连都得掂量掂量。

  找敢死队,引开丧尸。是目前为止最明智的选择。

  而这个抉择,则是由张叔最先提出。

  “我不去,让小刘去吗?”

  张叔反问一句,其他人都不说话了。就只是急得跺脚。

  且看着张叔站着起来,整了整装备。他先是把自己穿着的防弹衣脱下,放到垃圾桶里,也没有给别人。

  “对了,告诉你们个秘密。”

  “知道为什么吃饭和睡觉我都没有和你们一起吗?”

  “不是我矫情,因为我是......”

  张叔把话拖到这,也没再说了。

  等到他上了摩托,装备全部卸下,敲了两下,把本就不堪重负的消音器扯下。

  然后再将诱饵放在身上,他这才缓缓开口。

  “因为我是,感染者啊。”

  “小刘他哥对我有恩,如果不是他帮我隐瞒身份,我也活不到现在。”

  最后,只见他在凌冽的寒风中,脱下了外套。

  以至于内衫。

  一条矿石结晶所凝结成的痕迹,一眼看去似是黢黑。

  旁人下意识地后退了几步。

  张叔把一切看在眼里,淡然地扫了眼这些或年轻,或老成的战友。

  最后,敬了个不标准的军礼。

  “南苏城那里有炎国军方组建的基地,我一个月前听的小刘他哥说的。四面国道但凡没堵的,基本上都往那聚集。想也给头儿指条路,你们一旦回去了,一定要把消息带给头儿。”

  说完,引擎发动机的声音响起,与之呼应地,庇护所外的丧尸群开始躁动。

  其他几个队伍里的成员忙有些笨拙地换上各式武器,而等他们反应过来时,留给他们的就只剩下了摩托车的灰黑色尾气......

  取而代之的,还有尸群的沸腾,与愈来愈远的丧尸嘶吼。

  天空中的丧尸鸟一拥而去,想是凶多吉少。

  “弟兄们,别浪费了这宝贵的机会!!”

  “现在就是!突围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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