嗅到了空气中迅速弥散开来的血腥味,百里安蹙了蹙眉,似是一瞬间就明白过来什么了。
嘶哑凄厉的闷咳声持续了很久才逐渐消停下来,叶书慢慢抬起半边白得发青的侧脸,虚弱地倚靠在地石上,冷汗沿着额头的湿发滑至鼻梁。
他将掌心里触目惊心红染的血迹随意在衣摆上擦了擦,发着抖的嘴唇半天才艰难地挤出一句话来:“你有药吗?”
百里安问:“你需要什么药?”
叶书疲惫地闭上眼睛:“随便。”
对于自己的伤势,仿佛都是准备随意应付一下了事,百里安觉着若非他是吐血吐得实在扛不住了,怕是也懒得开这个口。
百里安也不知他具体伤得怎么样,便走过去简单查探了一番他身上的伤势。
性子孤僻的叶书对于百里安的接近倒也没有表现出多大的抵触心理,他倚靠在石头上任由百里安对他‘动手动脚’,忽然,他仿佛察觉到了什么似的,睁开眼睛看着百里安:“你眼睛看不见?”
百里安嗯了一声,从碧水生玉中取了一些回补气血的丹药以及灵石放在他的手中:
“你身上大多皆是外伤,只是那外伤极深,看起来似是被剑气所伤,那股剑气已经侵入骨脉脏腑之中,这些伤药只能为你止血,无法拔除剑气。”
“你用这些灵石恢复一下灵力,这剑气虽然棘手,但是以你的修为多耗些功夫,应当不难将这伤势稳定下来的。”
叶书嗯了一声,倒也十分不客气地将百里安所赠之物尽数收下,也未说受了恩惠会事后报答之类的感激话语。
他甚至连一句礼貌的谢谢都没有,将丹药服下后,道:“你好好跟紧林征,虽然他平日里看着极不着调,但是在在大事方面,还是深有盘算的,他是真的有办法带众人平安离开魔界,跟着他,你不至于丧命在这种鬼地方。”
百里安看了他一眼,道:“林征带回来的那只剑气化灵,其实是你拿下的吧?”
斩龙剑剑气,又岂是寻常。
林征虽然贵为藩王小侯爷,在这批修士当中身份尊崇,但论修为,在那矿洞之中有好几名年长的修士皆在他之上。
他们都不敢随意单独闯走抓捕剑气之灵,以林征的修为,更不可能在成功抓捕剑气之灵后,只受了点轻伤。
反倒是与他一同外出归来的叶书,落得一身劫难重伤,而享受成就与荣耀的那个人,却是林征。
叶书冰冻似的眉眼瞧不出什么情绪:“正如方才那些人所言,林征他是我主,我既为家仆之子,我拿下的剑气化灵与他拿下的又有何分别。”
语气之中倒是听不出任何不甘的情绪,而‘家仆之子’四个字似乎也未给他带来多大的屈辱心。
可是百里安却注意到了,他没有和那群人一样,尊称林征为小侯爷,而是直呼其名。
论气质,听谈吐,他并不像是一名普通的家奴,对待林征的态度也十分微妙。
百里安观不出他对林征有多尊重,但是在林征摈弃小侯爷这个身份的时候,在他忍辱负重甘心成为一名战奴的时候,林征身边的家仆却只有他一人。
要知晓,拓海境的修士哪怕是在泽国上阳学宫内,也是出类拔萃的中坚人才。
可是他却选择了在这片异族土地上与林征带上了项圈,日夜苦度着妖魔的死亡威胁,丧失尊严地忍辱而活这些年月。
百里安觉得奇怪极了。
光是论这些行为,叶书都算得上是顶尖忠诚的死士了,而那林征看起来也不像是缺心眼的纨绔子弟,既能得此忠诚之士,他却连最基本的以礼相待都没有。
甚至……对于叶书的死活,极为漠不关心。
这对主仆的相处方式,倒也是极为奇怪的。
百里安给出的灵石早已消耗了干净,可不知是叶书体内的伤势比他想象中的要严重,还是因为他自身的身体本就异于常人,体内棘手的剑气皆靠他自己驱除干净了。
偏偏那一身外伤,却没有丝毫没能止住血。
空气中的血腥味也越来越浓。
百里安只好取出满月酒葫在手中轻轻晃荡一下,愿珠与葫壁发出清脆的碰撞声,随着他手指轻滑,将葫芦低端的那一抹血色痕迹隐没去后,他才将酒葫芦推了出去:“请你喝口酒。”
叶书目光微微一动,见那清透玉葫芦中装着的酒水,堪堪只没过葫底,酒不过,果真是只有一口。
他接过葫芦灌了一口,却未能感受到液体入喉的那种感觉,只觉得一股清凉的气息顺着喉线一路淌至小腹之中。
周身一暖,身体各处的伤口传来酥麻轻痒的感觉,很舒服。
不多时,血便止凝,伤口神奇地结痂愈合。
体内亏空的气血,衰竭的灵力,一时间竟是充沛至极,浑身上下仿佛有着使不完的力气。
叶书手中捧着酒葫芦,不再苍白的脸满是错愕,他愣愣地看着百里安,道:“这酒……”
百里安道:“好歹也是今夜猎捕剑气化灵的功臣英雄,饮一口酒而已,并不过分。”
握住酒葫芦的手指不觉收紧了些,叶书张了张嘴却没能发出声音,良久,他才自嘲一笑,道:“英雄?你还是第一个对我说这种话的人。”
可他却是不配做有英雄梦的。
铁骨忠心,抛洒热血这种东西,从来都是属于像林征那种人的特权。
叶书敛眸摩挲着指尖下的玉葫芦:“不过还是要谢谢你的酒,你日后若是有机会去往泽国‘云中’,我便请你尝一尝当地一家的美食杏仁豆花,是甜的。”
百里安看不见,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神情很是柔和,又似悲戚。
“杏仁豆花?呵,你随我左右侍奉这么多年,我还是头一次听说,你喜欢这种东西。”
突如其来地一声冷哼,不禁让周遭空气陡然凝起,气氛一下子好似如弓紧绷。
料峭寒风吹起叶书染血的青衣,也带走了他脸上的血色。
小侯爷林征拎着两壶酒,面含醉意地抬步而来,才走几步,他就打了一个酒嗝,醉气熏人地来到叶书这边。
林征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刻意避开他身上的那些伤势,甚是意外地‘哟?’了一声:“瞧这身子,伤好得够快啊,真是叫人白担心一场了。”
说话间,林征凝望了一眼叶书手中的酒葫芦,他目光陡然锐利,冷笑一声:“怎么?觉着是我抢了你的风头,没能让你喝到那些人的敬酒,便背着我在此独自偷喝饮酒了?”
叶书身子往后微倾,似是十分厌恶他身上的酒气,见他神色有异,便将手中把玩的酒葫赶紧还给了百里安。
林征却仿佛感受不到百里安的存在一般,将手中开封的一坛子酒往叶书怀中扔去,酒水溅出,湿染衣襟:“既有如此雅兴,来陪你家主子喝两杯。”
对于那近乎粗鲁砸过来的酒坛,叶书接都未接,木然着,任由那坛子酒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
清冽的酒香四溢而散。
林征面色一冷,正要发作,却见叶书木然地抬起一双又黑又冷的眼睛,他没有说话,也没有动怒,沉默又克制。
那样的眼神直直望进人的心里,竟是叫林征莫名一悸。
叶书终究什么话也没有说,甚至没有为自己损毁的那把珍贵佩剑声讨一句。
他慢慢撑起身子,推开林征,仿佛是要与他保持距离似的,像是一只嗅到猎刀气息的野兽,弓着背离开到更远的地方去了。
林征提着剩下的一坛子酒,脸色已经变得极为难看。
直至叶书的背影完全消失在了墨林之间,林征这才收回目光,转目看向百里安,满身的尖刺与恶意瞬间收拾了个干净,他朝百里安笑了笑,道:“兄弟也是太玄弟子吧?这么晚了,地脉阴寒之气极重,要不要喝一杯?”
百里安道:“方才在洞内,小侯爷同那些道友们还未喝够吗?”
“道友?”林征嗤笑一声,言语格外不屑:“一群阿谀奉承之徒罢了。”
百里安神情诧异。
林征随着方才叶书坐过的石头坐下,道:“他们皆是为魔族所虏获的战利品,投身与战奴营中,被剥夺尊严与为人的权利,当他们佩戴那项圈像狗一样偷生被魔圈养的那一刻起,他们便不是我的道友了。”
百里安神补刀地来了一句:“我想小侯爷脖子上的项圈应当也刚摘不久吧?”
林征醉红的面色一僵,随即无奈道:“若非家道中落,我又何必放着贵族少爷的福不享,到这鬼地方来为奴受苦。”
“那么叶书呢?”
“什么?”
“在下认为,叶书与小侯爷口中的阿谀奉承之辈偏差颇大,那不知为何,小侯爷对他似乎更为反感厌恶?”
提及叶书,林征的面色瞬间阴沉了下来,他举起手中的酒坛猛灌了一口,道:“如果你的父亲在外头生了一个私生子并且带入家中养着,你也会对这个人喜欢不起来的。”
私生子?
百里安惊了一下,倒是没有想到竟是因为这个缘故。
林征呵笑一声,眼底有着复杂的情绪在交织摇曳:“可能在阁下眼中,方才我借剑的行为格外霸道不讲道理,是在以势欺人,可说句实在话,我看那把白水剑不顺眼很久了。”
看得出来,林征是真的很讨厌洞里头的那群人,抛开他崇拜敬重的苏靖不论,那两位姑娘的性子比他还要高傲,自然不可能有如此耐心倾听他的烦心事。
如今好不容易得了百里安这个听客,醉意使然下,他便也没有了那么多忌讳。
“白水剑,上阳学宫承道之剑,呵……学宫承道之剑统共就只有两把,除了今日毁去的这把白水剑,在我父亲的遗物里,还有一把黑山剑,呵呵呵,好一个黑山白水。”
“父亲临终前,将黑山剑永封禁室,即便是我连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但他却把白水剑传给了叶书。”
林征面容说不出的苦涩不甘:“我一个正统侯爵公子,父亲不将剑传给我,却传给他这样一个私生子,你可知府中的客卿下属们都是如何看待我这个小侯爷的?”
所以他宁可亲手毁了那把象征着侯府名誉的剑,也不肯在让叶书手执此剑了。
百里安无法表态,他从未经历过这种豪门恩怨,也不知如何劝慰林征,只好继续保持沉默。
林征将手中那坛子酒喝完,醉得坐都坐不稳了:“我林征只是一介凡人,我也有私心,我只想好好地当一个小侯爷,如若叶书他不是爹爹的私生子,我一定拿他当兄弟看,一定……”
喃喃而坚定的话语不知是在说给别人听的还是谁给自己听的,但百里安感觉得到,白水剑亲手毁在了他的手里头,林征的心比叶书似乎也好过不到哪里去。
最后,林征醉得口齿都不清了,手中空坛子摔落,没有一点形象地歪倒下去,四仰八叉。
酒醉之夜过后,一行队伍收拾整齐,得了剑气化灵的指引,目的明确,整装待发。
百里安随着众人,也正待要上路,这时,身侧脚步声响起,却是醉了一夜的小侯爷林征。
他颇为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塞了一根竹棍在百里安的手中:“昨夜我醉得厉害,惹得兄台听我这只醉鬼说了一夜的醉话,兄台眼睛不便,今晨我寻了一根地阴竹做了一把手杖,这地阴竹有着辟邪之效,兄台持有此竹在手,在地脉中行事怕是要方便一些。”
百里安并未拒绝他的好意,颔首笑道:“小侯爷放心,既是醉话,自是记不得心的。”
林征见他这么说,心中这才松了一口气,他哈哈笑道:“我果然还是最喜欢太玄宗的弟子了。”
许是经历了一夜的醉谈,林征对百里安也亲热不少。
虽说他对同行的那些修士们也极为客套有礼,但明眼人却都能够看出来林征对百里安的态度与常人不太一样了。
百里安也是发现此人自来熟的本领当真是与孟子非有得一拼了,但论心智与性格,却又与孟子非大相径庭。
孟子非是个城府极深之人,可谓是长袖善舞,八面玲珑,他若有复杂心事,绝不会叫旁人看出分毫来,他待人,不论是喜欢的还是讨厌的,基本都是一个温和清润的好模样。
比起孟子非,林征反倒没有那么多的心思眼,正如他自己所说,他不过也只是个有私心的凡人,难能坦诚。
百里安与林征渐渐熟识下来后,私底下,林征对于如何盗取龙珠,离开魔界的计划,倒也没有隐瞒,尽数相告与他了。
林征的计划极具取舍之意。
他的打算便是深入龙脉,在战龙剑镇压冥龙的情况下,以秘法夺取龙珠。
届时,失了龙珠的冥龙气息自然会外泄失控。
相传在地脉之中,其实还藏有第六把斩龙剑,只是当年在老魔君封印冥龙的时候,龙珠护心,第六把斩龙剑无法穿透龙珠的防御,遗失在了地脉之中。
他可借着剑气化灵的感应能力,找到与它血脉相连的第六把剑,在取得龙珠的那一瞬间,将第六把剑插进冥龙的心脏里,将它再次镇压。
与此同时,取得龙珠的瞬间,再由一人,吞食一缕冥龙的气息,引入体内,然后将这一人作为制衡魔君的底牌,留在地脉之中。
余下众人,则带着龙珠与魔君谈判,让她打开界门,放他们回归人间。
若不应允,那位吞食了冥龙气息的道友,则将以身殉道,借助冥龙的那缕气息将自身炼化成魔,喂饲地脉之下的亿万凶灵,让之暴走,与整个魔界同归于尽。
这个计划布置得确实周详,林征清楚地把握到了魔君的弱点是什么,也知晓如何将成事的代价降至最低。
只是问题却在于,地脉之中,人人皆是凡人,而且皆是宁可套上项圈也要苟活的凡人。
谁都想带着龙珠光鲜无限地回到人间。
又有谁愿意牺牲自己,来成全别人了呢?
林征给出的答案却是,这些人在人间皆有儿女家人至亲,他们做不到为陌生人牺牲,但是在绝大的利益面前,其中总有人能够愿意为了成全自己的家人而答应完成这个计划的。
可百里安仍旧觉得这个想法并不是万全之策。
人心难测海水难量,在死亡面前,又有几人能够做到慷慨就义?
瞧林征对于自己的计划这般自信满满的模样,百里安隐约地觉得,他心中或许早已经定出来这个人选是谁了。
林征看起来对于那龙珠势在必得,纵然百里安此刻有心规劝他就此停手,怕也是只能无端引来他的反感与猜忌。
百里安最是能够沉心定气了,也不心急,决定见机行事。
毕竟虽然林征计划看似周详,但那冥龙的龙珠,怕也不是那么好轻易到手的。
在剑气化灵的指引下,众人穿过巨大的矿脉山谷,来到一片十里幽潭。
那十里幽潭所见漆黑一片,宛若一片巨大的黑镜沉浮于地面之间,湖水荡漾着清冷的光,偶尔能够捕捉到清浊交错的蜉蝣在水中掠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