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部门
1.行动部
1)行动科:
①反恐怖活动及内部保安组:
督察:宋乐琦
②重点及搜查组:警犬队:
③行动组:
2)警察机动部队
3)爆炸品处理组:
杨逸升拆弹专家
2.警察总区
警队分为六个总区,总区又分为区和分区,而在若干情形下,警务管辖范围是以警署为单位。现时全港共分为23个警区:
1)港岛总区2)东九龙总区
3)西九龙总区
尖沙祖分区
助理指挥官总督察:廖秀珠﹝罗冠兰﹞
4)新界南5)新界北6)水警
西九龙重案组:
警司:
邝梓健
总督察:
彭国栋
程峰
庄信
高级督察:
梁小柔
马帼英
郑柏宇
程峰
凌倩儿
米安定
姚学琛
见习督察:
高纪炀
警署警长:
许文诗
叶展婷
警长:
冯志伟
李展锋
许文诗
何礼贤
油尖警区重案组:
高级警司:
古玉娇﹝陈芷菁﹞
高级督察:
卢天恒﹝马国明﹞第3队
督察:
周家荣﹝张家辉﹞第1队
探員:
徐小丽﹝杨怡﹞第3队
新界北區重案組:
督察:马孝贤
沙展:方瓦仔
探員:陶展熊
扫黄组:
高级督察:简洁
西九龙扫黄组:
督察:江楚帆B组
探员:杨熊铁B组
VISE特别职务队S.D.S反色情行动组:
陈三元
CAIU虐儿调查组:
陈小生
陈三元
朱素娥
反黑组:
油尖警区反黑组:
高级督察:张国锋﹝郭晋安﹞第一队
沙展:钱雅丽﹝袁洁莹﹞第一队
特遣队:
高级督察:陈小生
警员:卫英姿WPC53289
油麻地杂項調查隊:
督察:袁慧妮WIP38121﹝郭羡妮﹞
警员:张念恩WPC66531
有组织及严重罪案调查科:
督察:殷向明
通识科:
高级督察:陈小生
横头磡警署军装警察:
容少意67981
3.陆上总区
1)行动部
①指挥及控制中心
②冲锋队EU
朱素娥
警员:李柏翘
花若葆
陈三元
③警察机动部队大队PTU:
西九龙PTU小队:
警长:张景峰SGT39270
曲明昌SGT38269
警员:钟立文PC66336
李柏翘PC66341
陈三元WPC20447
朱素娥WPC17614
何英标PC99977
④飞虎队SDU
马孝贤
杨家聪
2)行政部
油麻地警民关系组:
督察:莫家聪
警员:叶可人
3)刑事侦缉部CriminalInvestigationsDepartment
将军澳警署:
张大勇
李忠义
中区警署:
高级督察:江子山
警长:徐飞
4)交通部
西九龙警区交通部:
警长:卫英姿
见习督察:陈三元
交通意外调查科:
陈三元
4.水警总区:1)行动科2)行政科3)支援科
5.支援部
1)支援科:①策划行动课②总务课③运输课④警队资料及公开资料统筹组⑤警察牌照课
2)警察公共关系科:
①社区关系科
②新闻及宣传科:
督察:
江楚凡
张思敏
3)交通总部:①交通管理科②中央交通违例检控科③行政
乙部门
1.刑事部:
1)总部科2)刑事支援科
3)商业罪案调查科CommercialCrimeBureau
4)毒品调查科:
高級警司:胡卓仁
高级督察:马帼英
5)刑事纪录科
中区警署:文婉兰
6)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
杨浩然
督察:
王志淙
见习督察:
李柏翘
探员:
姚丽花
7)刑事情报科CIB:
高级警司:巩家培
警司:钟信
高级督察:黄家辉A组
罗秀玲B组
周望晴
警署警长:梁笑棠
司徒凯
探员:邓伟晴A组队员
钟正
蒙心凌
8)军械法证科:
高级督察:陈小生
督察:陈小生
9)鉴证科:
法证事务部高级化验师:
高彦博
布国栋
法证事务部化验师:
杨逸升
杨志伦
袁天晴
法证事务部科学鉴证主任:
方晴
莫淑媛
曾家乔
游健保
法证部技术员:
曾家乔
曹志锐
何正民
蒋卓君
法医:
古泽琛
聂宝言
钟学心
2.保安部:
①保护证人组WitnessProtectionUnit
陈富贵
②保护要人组
丙部门
1.人事部:
1)人力资源科:①人力资源课②晋升及研究课
2)服务条件及纪律科
3)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科:
①膳食、会所及体育课②福利服务课③支援课
④心理服务课:
警察临床心理学家:
武俏君
潘子韬
⑤职员关系课
2.香港警察学院
校长:江平
1)副院长一:
①基础训练中心
①-1学警训练:
教官:
班主任:高慧君
副班主任:李文升SGT39007
警校练靶场教官:曲明昌SGT38269
学警:
钟立文PC66336
李柏翘PC66341
马霭琳PC66343
文静WPC66865
①-2侦缉训练;①-3枪械训练;①-4警察驾驶及交通训练;①-5支援;①-6警察乐队
②专业发展学习中心
2)副院长二
①学习发展支援中心②研究中心③学院行政中心
丁部门
1.资讯系统部:1)资讯系统部总部2业务服务课3)通讯科4)资讯应用
2.服务质素监察部:1)研究及监察科
2)投诉及内部调查科:
投诉科督察:欧阳枫
戊部门
1.政务部:1)人事及总务科2)编制及文职人员关系科
2.财务部:1)财务科2)内部核数科3)物料统筹科
3.策划及发展部
警衔:
员佐级:
①警员②高级警员③警长④警署警长
警司级:
①见习督察②督察③高级督察④总督察⑤警司⑥高级警司⑦总警司
处长级:
①理警务处长②高级助理警务处长③警务处副处长,分“行动”和“管理”④警务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