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知道他在担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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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接过煤油灯。

  顺手揽着她的肩膀。

  “咱们回去吧。”

  沈琰笑道。

  说着又侧头看了苏幼雪一眼。

  她的耳垂泛起一点点的粉色,衬着橘黄色的煤油灯火,看起来格外漂亮可爱。

  **

  翌日。

  “美云姐,你们凉皮还没开始做啊?”

  几名工人一大早就过来了。

  “昨天他们都说你这凉皮特别好吃,我们一大早还没上工就过来,就为吃这一口。”

  听了这几个小伙子的话,陈美云顿时笑了。

  “我也不骗你们,这些凉皮是别人做好放在我店里卖的!”

  陈美云道:“他今天肯定要来,等他来了,我再跟他说说让他多放一些凉皮在店里。”

  几人只好回去上工了。

  而接下来,令陈美云惊讶的是,连纺织厂的姑娘们都过来问中午能不能吃到凉皮。

  一番保证下来,转眼就到了九点多。

  陈美云探着身子,按捺住激动的心情,忍不住朝着街角看去。

  奇怪了。

  这人怎么还没来?

  **

  沈琰一大早就起来了。

  他帮着沈军送完菌菇,到达县城的时候,才刚刚七点。

  这会儿开始做生意的基本上都是摆摊卖早饭卖菜的。

  沈琰先是去找了猴子,拿了昨天定好的三条红塔山。

  猴子说缝纫机票和工业券还在问,让沈琰再等一会儿。

  沈琰付了钱,又转身去肉联厂旁边,称了两斤猪肉。

  要的都是厚厚的大油膘,又称了一个大猪蹄,连着蹄髈上面一层肉的那种。

  拎在手里,沉甸甸的。

  一共是十二块六。

  沈琰付了钱,拎在手里,抬头朝着大街上看了一眼,找了个方向,而后拎着装着东西的菜篮子,朝着尽头走去。

  莫约二十分钟。

  沈琰停了下来。

  他的面前,一家胜利饭店正关着门。

  正中间的玻璃窗户上,用红色的油漆笔写了繁体的“欢迎光临”四个大字。

  四处环视一圈后,沈琰径直去了后厨。

  这会儿后厨忙乎着。

  木门虚掩着。

  传来霹雳啪啪的声音。

  应该正在忙活。

  沈琰走过去,轻轻叩了叩门,放轻了声音:“请问李老哥在吗?”

  霹雳啪啪的声音停了下来。

  等了一会儿,脚步声由远及近,一人扒在门外往外探出半个脑袋,疑惑地看着沈琰。

  “李哥不在,你找他有事吗?”

  看长相是個半大小伙子。

  沈琰扬起笑脸。

  “我找李哥有点事,能不能通融一下?”

  沈琰说着,就从口袋里拿出根烟递了过去。

  稀罕货红塔山。

  小伙子眼睛一亮。

  他从门后走了出来,接过烟,笑着点点头:“那你等会,我去问问!”

  说着又回了屋子,还不忘把门关上。

  大概二十分钟左右,门又开了。

  一个大约有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穿着一件白色的确良上衣,下面穿着黑色工装出,嘴角下有个大大的黑痣。

  眯起眼睛狐疑地打量着。

  “你是谁?找我做什么?”

  沈琰笑着道:“李哥,我找您有点事。”

  李广民见面前人眼生的很,皱了皱眉头:“饭店还没到开门的时候,你要有事,直接去找前台接待的地方,找我做什么?”

  “这事儿只能找您。”

  沈琰道:“地上能跑的,水里爬的,天上能飞的,都是好玩意儿,这个找别人,怕是没人识货,李老哥,你说是不是?”

  这话说得很隐晦。

  可有人一下就听明白了。

  他抬眼仔细瞧了瞧面前的人,又朝四周看了一圈,然后把门打开一条缝,让沈琰进来。

  “进来说。”

  李广民。

  在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这期间,那可是响当当的大人物。

  沈琰前世的时候和他打过几次交道。

  这李广民是怎么发家致富的,沈琰心里门清儿。

  这年代,虽然县城以下都还过着节衣缩食,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

  但往上瞧一瞧。

  有些爱闯的,胆儿大的,都已经富裕起来了。

  吃好喝好穿好,已经逐渐成为头等大事。

  一些省会城市,那些大的饭店,餐馆,里面的菜单,都已经有了各种各样的野味了。

  山鸡,野鸭,野兔,甲鱼,那是响当当受欢迎的。

  肉质紧致,入口鲜香,那味道一个字:鲜美!

  受到不少有钱人的喜欢!

  这李广民手里头有些势力。

  要不他怎么能在县城开这么大的一个胜利饭店。

  比起国营饭店更上一筹。

  说开的饭店,实际上做的是倒买倒卖的行当。

  他有一个弟弟,在县城混的,跟着他的人都是做一些见不得光的勾当。

  没几年,就吃了花生米。

  李广民倒是没参与,但是他认识不少小喽啰,顺带认识了一些上面的大人物。

  借着开饭店的便利,做着自己的生意。

  暗地里收野味。

  低价收,高价卖到大城市去。

  来回挣个差价,挣到了第一桶金。

  沈琰记得,李广民最后生意做得非常大。

  一些普通的野味已经瞧不上眼了。

  开始倒卖一些濒危的动物。

  最后被举报。

  落得惨烈的下场。

  当然,这些都不是沈琰要考虑的。

  今儿一大早,杏林村的张家兄弟就带着三只野兔一只山鸡和一只甲鱼过来。

  沈琰也全部带来。

  放在自己的篓子里。

  篓子上用是用布盖着的。

  两人走进厨房,李广民警惕地看着沈琰,低声问道:

  “卖东西?”

  沈琰点点头,半蹲下身,将手中的篓子放在地上。

  “李哥,这些都是我从村里那边收来的,正宗的山货,麻烦你掌掌眼。”

  说着,他掀开篓子上盖着的布。

  露出篓子里的山鸡,野兔,还有一只大甲鱼。

  李广民不动声色地瞅了眼。

  他没吱声。

  这年头,往省城送的东西,都要格外小心。

  尤其这些野味。

  万一被哪个眼红的看到举报,他准要栽个大跟头。

  见他没说话,沈琰也不急,他将放在另外一边的肥肉,和两条红塔山拿了出来。

  “李哥,我叫沈琰,是落云村的。前几年不争气,天天混吃等死,眼瞧着孩子都大了,没钱吃饭,所以想着做点生意养家糊口。”

  沈琰道:“奈何没点手艺傍身,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只能做点小生意,

  我这好一番打探才找到李哥,希望能跟着李哥挣点小钱。“

  他咧嘴笑着。

  “李哥,都是挣钱养家糊口的,没人会把挣钱的机会毁了,是不是?”

  沈琰心里门清,知道他在担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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