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秦之龙虎兄弟 第八章 战国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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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少龙和无悔他们两个要学乐器的事,我当然赞同了,我还指望和他们搞一个战国时代的乐队组合呢。(百度搜索"求小说网",最新章节免费看)

  古曲的东西他们不喜欢。

  按少龙的说法,他对中国古琴有一种敬畏心里,只能远观而不可亵渎,要是碰一下都好像有莫大的罪过似的。无悔虽然没有这等惶恐的心理,但他却认为古筝是女子才弹的乐器(古筝大师男子多得是),女子的纤纤玉指在琴弦上挥动才是人间最美的景象之一,所以对古筝也敬谢不敏,那个大竖琴就更别提了,他们觉得这种超大又美丽的竖琴最好做室内的摆设,要不让一群飞舞的小精灵飞着弹也是件赏心悦目的事(动画片看得太多都看中毒了)。

  大提琴太大;小提琴太难学,两位自称音乐天才学一小时十九分五十二秒就放弃了,这个时间远远地超出了我的估计,几乎让我大跌眼镜。二胡很容量学,不过两位未来的音乐大师觉得拉二胡很老土(目光短浅目不识丁的人大家不要怪他们)。笛子吗?因为听说过笛子魔童(七龙珠大魔王短笛)的关系,无悔倒是很用心学了十分钟,后不知怎么发觉笛子魔童和笛子没有什么关系,加上被少龙嘲笑说吹得像半夜鸡叫,所以也就把笛子扔到窗外去了,还差点儿扔中在外面偷听的美蚕娘白夷女素女她们。

  为了维护丈夫的尊严,少龙和无悔决定最少也要学会一种乐器,来显示自己的音乐天才和重振夫纲。

  不过在选择乐器时两个人都发生了为难,现在的乐器只剩下两种三件,是一起选电吉它呢?还是另选架子鼓呢?这个‘精灵元石’炼的电吉它比任何电吉它都方便,因为有‘聚能法阵’自动充能放电,还自带立体声‘扩音法阵’,不用什么音箱电线那么麻烦,除了形状超炫超酷之外,还携带方便,实在是居家旅行杀人灭口沟泡mm的必备良器!

  架子鼓那个也不差,首先它的外形已经杀死迷死一大片mm了,再加上霹雳闪电雷霆万钧的鼓声,mm想不动心都难。更重要的是,当初唐伯虎就是用这一招‘红烛雷霆霹雳板凳架子旋风鼓’来搞定秋香的(有人忘记了那是拍戏),所谓计不怕旧,最重要受!少龙在听完了我的‘威廉退尔’还有‘动物进行曲之狮子’等极度震憾人心的曲目之后,马上改变了主意,选取择了架子鼓;不像无悔只选择电吉它,专注一门,他两者都爱,鱼和熊掌兼收,我看他练一会架子鼓,再练一会电吉它,我都替他辛苦,不过他乐而不疲,我只有随他。

  练了一天,少龙他苦着脸来找我了,我早知道他会这样,两者都学,一心两用当然比不上一门专注了,肯定他是觉得无悔在电吉它上超过好多而自己的架子鼓又还拿不出手,所以跑来找我要速成办法了。

  我哪有什么速成办法,我自己都是苦练而来的。

  不过看见要他在两者选择一个时的苦瓜样子让我心软了,我知诉他有一个方法,就是练一个简单快上手的电吉它——电贝司,它远远比高音吉它要简单,一般只用作伴奏,不是主旋律,所以快上手很多。少龙一听,两样都不放弃还能快上手,虽然有点可惜不是演奏主旋律,不过心想以后有功夫再练主音吉它也不迟,于是就点头答应了。我把大竖琴砸了,重炼,取下一部分比较好的加料炼了一把低音贝司;另一部分没什么用了干脆如少龙他们所说炼了一个超大的竖琴做摆设,虽然也能弹,不过十几米那么巨型谁的手有那么长?

  少龙得了自己的宝贝,大部分时间练打鼓,平时抱着美蚕娘亲昵时弹电贝司,夫妻温馨练琴两不忘,就在睡觉听说还把电贝司放chuang头。

  我们听了一阵子好笑。刚学是这样的,热情洋溢,等到以后?哼哼,就像新婚蜜月过后的夫妻,越过就越平淡,最后别一到练琴就好像吃药一样就行了(这是大多数人对学琴的态度)!

  素女也开始练古筝了。她口中说自己笨,其实倒是太聪明了,几乎一教就会,比那两个自称音乐天才的家伙好多了,让我的题海战术实施在有一点不畅,我虽然布置大量的乐曲,但好像还是是难她不倒,晕!因为她没有指甲(这个时代弹筝时都不用指甲的),所以后来我炼了一副‘幻灵指甲’给她代替玳瑁指甲(虽然口中不说可是也有表扬的意思),这个戴上去不用粘胶布的,不用那么麻烦,不过七彩流光炫眼夺目的指甲引起了美蚕娘和白夷女的注意,她们虽然不想学古筝,可是想要指甲(我晕),我没办法,只好又将我的大提琴砸了。

  干脆给她们一人做一件衣服(只能在精灵居内穿),一人一件首饰,要金步摇也好(美蚕娘),珍珠链也好(白夷女),全没问题。倒是素女要的东西让我有些意外,她不要首饰,要一条长长的白丝巾(要这个干吗?)。虽然我有些担心她会不会用它来让吊,因为这真是一个最好最有质量保证的上吊用品,别说素女一个女孩子,就是吊上十个八个壮汉也会毫发无损,可是这种担心我不敢说出来,只有照做。

  衣服有了,首饰也有了,连天上彩虹一样七彩流光的指甲也有了。她们欢天喜地而去,留下我看着我那破碎的大提琴,心也碎了,炼成不过才一天,还没有来得及演奏一首歌曲,就让我砸了,这种感受,真是那个悲哀啊!

  从此,大提琴变了中提琴,如果不是有了一把小提琴的话,它还是变成小提琴更合适些,不过现在就委屈它做中提琴好了。

  曲目方面,我们两大的音乐天才(自称)更喜欢练习现代曲目,还美其名为没有时代的距离和隔膜,最让我昏死的是,他们还没有学会走就学飞,一天下来,练习曲不练了,觉得简单,没劲,要我教他们之前我给他们演示的流行曲,我,我无言以对。

  学吧学吧,我有什么问题,于是教一首‘beyond’的‘真的爱你’,两个音乐天才(自称)欣喜若狂,在听我简单说一遍后,急不及待地自行练习去了,让我耳根总算清清下来了。

  想想,还是素女比较乖,我说什么她听什么,我让她弹古典就弹古典,让她练现代就练现代,不像少龙无悔这两个家伙,让人搞不清楚谁是老师谁是学生到底谁教谁!少龙他们还算好的,最少还愿意学,我本来一番好意想给美蚕娘白夷女她们找些事做,不用那么无聊,想不到她们一口拒绝了,理由是不喜欢。她们说虽然喜欢听别人弹,不过要自己弹给别人听就敬谢不敏了,真是自私的人!

  元宗大哥就别提了,他的理由比美蚕娘她们还要绝,没空。

  他的生命里只有武功,只有剑。

  我有什么办法,只有随他。

  美娘蚕喜欢衣服,少龙让蒲布刘巢他们买了十几匹布匹什么的回来,让她有空无聊的时候(这种时候很少)剪一剪,缝一缝,在花了少龙几十金之后,少龙发现一个真理,喜欢衣服原来不一定喜欢做衣服,就像喜听音乐不一定喜欢弹琴一样。有了这个前车之鉴后,无悔很小心地问白夷女她喜欢什么,回答是很多很多,比如骑马,射箭,打猎,吃饭,洗澡啊等等,最后还红着脸补充说喜欢和无悔一起睡觉。

  无悔一下子晕死过去。

  我和少龙虽然哈哈大笑,但也为古代人的诚实这个美德感到佩服,要是我们现代人,就是打死也不会这么诚实的。

  吃饭洗澡睡觉这些无悔会搞定的,就是骑马射箭打猎这些不好办,最后无悔苦恼了好半天,给两位在太阳底下捉蚤子和数脚毛的无聊车夫找了一点活干,就是买几把小弓和几大捆箭回来,再买个箭靶,放在‘精灵居’外,甚至在箭靶上画上灰胡的大头(可怜的灰胡),让白夷女射个痛快。

  这样一来,大家各忙各的,日子就很好过。

  四五天过后,两个车夫在早饭的时候(也就是午饭),屁颠屁颠地跑回来报告说,外出的陶方终于回来了,并准备下午来见我们。

  在这个时候,我们伟大的战国乐队组合也成立了,虽然一个曲目也表演不了,可是名字经过三天的开会讨论研究,终于定下来了,大名鼎鼎为‘战龙乐队’,言下之意自然也就是战国之龙的意思了,非常的老土。更值得一提的是,三天开会讨论研究来绞尽脑汁费尽心机想了一千几百个名字,最后统统不满意,又选回了第一个名字,也就是当初少龙冲口而出的战国之龙。

  我没有参与,只和小家伙在一旁看着少龙他们在苦恼。元宗大哥倒不像我,他非常的热心,他帮忙想了好多名字,比如‘天下一统’乐队啊‘兼爱’乐队啊‘非攻’乐队啊,让少龙他们极度的抓狂。美蚕娘白夷女能想出什么好名字,说的‘桑蚕’乐队‘野马’乐队让少龙无悔他们产生了一种错觉,以为自己是生产汽车的而不是搞乐队的。

  素女小心翼翼地提出一个‘高山流水’乐队,看见少龙他们不甚满意,小脑瓜想了想,又提出‘知音’乐队,让少龙无悔两个心动了一秒钟,不过他们觉得在现代,叫知音什么的太多了,就算开个包子铺也会有人叫知音包子,这个名字已经用烂了,虽然不能跟素女她解释清楚,但还是拒绝了素女的一番美意。

  虽然‘战龙乐队’一个曲目也合作不下来,不过当我们三个人模人样地摆好姿势的时候,还是让大家欢呼起来了。因为太有型了,超炫超酷的乐器,超炫超酷的成员,超炫超酷的音乐(目前只有我一个表演),超炫超酷的‘幻彩水晶’墨镜(那是我可怜的中提琴啊),超炫超酷的‘幻彩水晶’露指手套和拔片(中提琴彻底完蛋了),这一切,都让人疯狂和着迷。

  虽然少龙和无悔对自己不能成为乐队的主唱有一点点遗憾,不过他们自己不争气,不能怪我。少龙他的声线虽然很有磁性,节奏感也好,学打鼓算是学对了,不过音调的控制力就让人昏死了,在节奏不变的情况之下,那调能从赵国跑到楚国去,他要做主唱,不笑掉别人的大牙才怪。无悔好一点,各方面都还凑合,不过他的音域宽广程度普通,高,太高上不去,低,太低又下不来,做个伴唱也就马马虎虎。

  所以,尽管矮小平凡(相对一个一米九五一个一米八八的高大英俊男士而言)的我站在中间做主唱,他们还是觉得很赞同的,因为这样也好,更显得他们的英俊潇洒和卓越不群。

  于是,伟大的‘战龙乐队’(某两个无耻男自称)正式成立。主唱兼主音吉它手裂空(负责作曲填词编曲监制器材灯光舞台设计服装化妆教学陪练评估调音操控宣传甚至兴祝的香槟还有盒子饭);主音吉它手是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省略一千六百字)的项无悔先生;以及打爵士鼓(偶尔客串弹贝司)的是宇宙超级无敌风火雷电霹雳…(同样省略一千六百字)的项少龙先生。

  下面是乐队成员的简介:

  梦幻主音吉它手:项无悔先生,现年二十岁,身高一米八八,体重一百六十六斤,三围是…(保密)?爱好广泛,性格外向,心地善良,关心他人(只限于漂亮的mm),其不但英俊潇洒风度翩翩,而且武功高强,天下无双,为人正义…(省略一万六千字)又细心入微,多情专一,实在是挑选夫婿的不二人选,其万年诚征女友(恐龙死人妖爬漂亮小mm上),想了解其更多内涵者可与其私下商谈(借机问广告或中介者死)和约会(最好在秘密无人的地方)。

  终极鼓手加超级贝司手:项少龙先生现年二十一岁,身高一米九五,虽然高大威猛的他为人中之龙,但其心地善良热心公益,从小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同样省略一万六千字),不但是个练武奇才,还是千年不遇的音乐天才,他立志奉献全部生命(中的少少)给他最心爱(之一)的音乐事业,希望为人类的和平作出小小的努力(大大的贡献),并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带动时代潮流,改良道德风气,努力成为风靡万千少女的社会主义好青年和超超超超超超白金一族的新新新新新新偶像。如果有人(绝对要是最正点的mm才行)想在强劲的臂弯和广阔的xiong襟之下得到庇护,想拥有最安全最细心最全面的照顾,请你相信你的眼光,选择向你迎面走来与众不同鹤立鸡群卓尔不凡阳光十足的人中之龙,保证在他强有力的臂弯中的你可以享受到最热烈和最甜蜜爱情。

  主唱加吉它手:裂空,男,年龄(?),身材矮小,样貌平凡,性格老实可欺,完——

  陶方来得很是时候,因为他来的时候我们正在吃饭。

  虽然他在乌家只惯了大鱼大肉,但也为我们的吃法吓了一跳。

  因为我们今天一时心血来潮,弄了一只小牛犊在客栈的院子里烧烤。本来要是用木材烧烤十个小时也烤不熟,不过我们那里会用那么笨的法子,派出刚刚恢复魔力不久的无悔,一个魔法‘烈焰燃烧’就搞定了。为了掩人耳目,象征性在下面烧些木柴小树枝之类,因为太多了就焦了,还会有烟味。虽然在‘精灵居’召唤‘暴风雪’的时候(外面召唤搞起来那多大动静啊)砸烂了不少酒坛子,不过魔法操控力垃圾得不行的无悔还是将几乎所有的酒水都冰冻了,我们也就马马虎虎原谅他了。

  一群人就在院子里开吃。包括借口来探望蒲布刘巢其实来混吃混喝的几个武士,还有生意也不做了的店老板伙记他们一伙人,无分贵贱无分高低,大家开怀狂吃。吃不下了休息一会再来,喝不下了到茅房里放出多少再来,一群家伙正吃得红光满面兴高才烈的时候,久久不出现的陶方终于浮出水面露出他的*tou了,啊,露出他的猪头了。

  这个家伙是个小胖子,这样说他是没错的。

  脸长得多肉又滚圆滚圆的就算了,还在圆圆的脑门上戴个圆圆的小红帽(不知道让大灰狼吃掉的那个小红帽是不是他女儿),难道就没人告诉过他,他这样做,他的头形就完全不衬他的面形,他的面形又不衬他的身形,他的身形再撞回他的头形,是撞得‘嘣嘣声’那种的么?

  圆圆的小眼睛没什么看头,圆圆的小鼻子也不怎么样,倒是我对他那唯一不是圆形的八字小胡子有些好感(他要敢留小日本的仁丹胡子我马上砍了他),他看见正在给大家表演扭屁股舞的少龙和无悔非常的惊喜和激动,也不顾两人身上全是油和酒,大叫一声,冲上来一把抱住了两人。

  少龙和无悔先是吓了一跳,玩是玩,他们可不是喜欢男人的!正准备用铁拳给那个喝多了胆大生毛的莽撞家伙醒醒酒,不过马上发现是陶方这个小胖哥,所以准备揍人的拳头就成了热情的拥抱,让小胖子陶方逃过一劫。

  陶方好说,不过他后面的武士我就不是那么喜欢了。因为他们之中包括了赵穆收买了的李善一伙人。少龙和无悔之前和他们一起抗击过灰胡,所以表面上大家也非常热情,少龙还向我介绍这个是最高大最有牛力的铁塔,那个是灵活的汉东,那个是老实的查北,那个是很帮得手的李善等等;又把我和元宗大哥向大家介绍一番,陶方看我倒不太在意,只是给点脸子我是少龙的弟弟才点点头微笑一下,反而对气度不凡深不可测的元宗大哥眼神一亮。

  那李善我看了一眼,有着一双骨碌碌四处乱扫的眼睛,这倒不最是惹人生厌的,让人厌恶的是他那秘密的身份,赵穆的狗腿子密探,我生平最讨厌就是背信忘义利欲熏心之徒,所以也就懒得和他打招呼。汉东查北之流,目前不分敌我,也只是点点头,倒是铁塔那个傻头傻脑的傻大个,让我有些好奇,这个人是怎么长成这个样子的,小时候吃了什么?发粉?

  傻大个铁塔的身高最少也有两米五以上,一条胳膊比我的大腿还要粗,在他面前,仰望上去,有些费力的样子才能看见他的脸,真是一个‘高人’。我塞了小家伙一块肉,塞住它的嘴巴问铁塔那个傻大个道:“你就是铁塔?听说你的气力很大是吗?”

  傻大个抓了抓自己的后脑壳,憨厚地笑了,嗡声嗡气地道:“啊,俺叫阿牛,叫铁塔。啊力气很大,啊,没有很大,我比不过少龙。”

  我听哈哈大笑,又问道:“你长得那么高,向地下看会不会有畏高?就是会不会害怕啊?”

  傻大个脸色古怪地想了好一会,摇摇头道:“啊,如果不摔倒就不害怕,摔倒了就好疼,好难爬起来。啊,我不知道害不害怕。”

  我给他割下一块超大的腿肉,递给他道:“你这么大块头,吃得多不多?平时能吃饱吗?”

  “啊,谢…啊好吃嗯嗯嗯…”傻大个一吃起东西来,再也不理别人问他什么了,估计如果不是地震也动他不得了。陶方一看他的样子,盯了他一眼,不过看见傻大个完全没有反应,不由向我和元宗大哥这边露出了个苦笑。

  我和元宗大哥哪里会在意这等小事,相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

  陶方和少龙他们聊了一会,拉着少龙向我和元宗大哥走来,想必是对元宗动心了。靠,元宗大哥也是你这种奴仆头领可以动脑筋的,真是不自量力,就算以元宗大哥未遇我们之前的剑术和才能,也足可在某一国内任国王的上宾和客卿。

  再说了,少龙和无悔当初为了前途不计身份地位低下加入乌家做护卫,完全是为了来邯郸泡mm。

  原书中少龙因为地位低下,处处受制于人,直到秦国才稍有好转。现在,为了游戏于战国和自由自在不受束缚,我们哪里可能全部加入乌家做一个小小的护卫!我和元宗大哥早决定了,哪也不加入,自由自在,多好。对我来说,皇帝老子又如何,要不是看少龙他们的面上,要不是为了玩得更加开心,我睬那些所谓人间王者都傻!

  “这位元宗兄弟气度不凡,我看是墨门中的高手吧?少龙你哪里遇上元宗兄弟的?”陶方有点眼力,倒也可以看得出元宗大哥是墨门中人,不过他的心大贪了点,呵呵。少龙哈哈大笑,直笑得陶方有些莫名其妙才慢慢道:“元宗大哥以前的确是墨门中人,不过现在是我们三兄弟的大哥,他与墨门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这个麻衣赤足的打扮,只是他的习惯而已。”

  当初少龙他们为了说服元宗大哥放弃墨门的‘天下大利’思想,费了好一番心血才说服的。现在的元宗大哥虽然还持着墨门‘钜子令’,不过他已经放弃重振墨门了。墨门‘齐、赵、楚’三地的信徒,也不会因为元宗大哥他有墨门的‘钜子令’就听他的话,因为真正的墨家思想,还有像元宗那样的墨门中人,早已经不存在了,所以说重振墨门根本就没有必要了。

  从小就习惯了麻衣糙食赤足苦修的元宗大哥,虽然放弃重振墨门,但还是自视自己为一个真正的墨门中人,虽然不再愿意和现在名誉上的墨门有任何的关系,但是习惯和思想还没有改变。或者说改变了,但只是他接受范畴之内的一小部分(比如肉食骑马坐车)。

  “不知元宗兄弟和这位小xiong弟日后有何打算?是否愿意和少龙他们一样加入我们乌家一起打拼呢?”陶方起看元宗大哥是个人才,于是出言相邀。我?我只是附加一说的,没看见他连我的名字也没有记住么!

  “四弟近来体弱身虚,元宗身为大哥,应时刻在他身边照看一二。有少龙和无悔两个大力相助,陶公无忧耳!对元宗的错爱,甚为感激,日后少龙他们有用元宗之日,自当以力助。”元宗大哥用我来过桥,我没法子,只好装着一副我是弱者是个病夫很需要人照顾的样子。

  陶方听了元宗这么说,只好暗暗叹息。不过他倒是真的看了我一眼,因为他知道墨门中人不会说谎(元宗以我天天出血消耗元气帮大家炼东西为由倒也不算说谎),真的以为我是一个病夫,有点讨好地道:“如果少龙不嫌弃,可以和众兄弟一起搬进我们乌家别馆里。我拨一个大院子出来,一来地方够大,二来那里也甚是清静,对小xiong弟的身体静养休息也颇有好处,不知少龙意下如何?”

  少龙微微一笑,脸上稍显为难地道:“我们不只是四兄弟,加上追随兄弟们的妻儿仕女三个人,这七人不算。尚有车夫两人,甚至四弟他还有两个照顾他起居饮食的奴隶。这么多人,乌家别馆亦尚有其他武士,所以如果麻烦就不便打扰了。”

  少龙在这里说蒲布刘巢是我的奴隶,那是因为元宗大哥是提倡‘兼爱’‘非攻’的墨门中人,自然不会有奴隶了,少龙无悔他们名誉上是乌家一个小小的护卫,自然也不能有的,只好扯我下水了。

  陶方听了一惊,问少龙道:“你们有这么多人?还有奴隶?不过无妨,乌家别馆虽然比不上乌家城堡之十一,但安置你们还是卓卓有余,少龙不必多心!”他又转过头来看了我这个‘病夫’一眼,希望得到更多的信息,不过我和小家伙自顾吃着鲜果儿,对他探询的目光毫不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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