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惟明继续道:“这些迷你电视杂志又唤作电视书,‘迷你’是说比普通杂志小,‘书’是指杂志把电视剧集文字化,看杂志就如看小说一般。电视书全是周刊,大概在5、6o页左右,中间加插彩页。以前售价都是1元港币,现在基本上都提价了。《香港电视》、《电视周刊》、《玉郎电视》、《大电视》2元港币每本,《金电视》1元一本,而《银色电视》、《大众电视》稍高点,2.5元每本”
这些电视杂志里头,《玉郎电视》号称“内容最丰富的综合性电视杂志”,《新电视》标明为“权威性电视娱乐周刊”,跟《香港电视》、《电视周刊》一般,归为销量比较好的一类。
其实,这是7o年代杂志的通病,凡是娱乐杂志大都冠以“电视”为名。也就是说,电视最疯魔的那年头,大家全是“电视书”,当热潮退的时候,就全做回本职——报导娱乐圈,扒一扒明星的八卦事。
听着罗惟明娓娓道来,张绍平总算对这些五花八门的“电视”杂志了解了。
香港的娱乐杂志大致分两类:八卦杂志和影视杂志。
八卦杂志的鼻祖便是《明报周刊》,在这之前,周刊的主要作用便是登载小说,而但凡不是登载小说的杂志周刊全扑街掉了,如《新青年》、《星期周刊》、《星期画报》等。当时的报纸,全部开了一大版的娱乐版,篇幅巨多,可以图文并茂,而《明报》的娱乐版篇幅少不说,还图片欠奉,一直被人诟病。作为编辑的雷陂却奇兵突起,专门写内幕文章,揭影视名人的“底细”。
当时,整个圈里人全傻眼了,报业文化界也傻眼了,因为报纸的娱乐版只刊登正面报道消息和图片,每个影视明星都是完美无缺的。被雷陂这么一捅,大家才现,原来明星的私生活是这么糜烂的,神马当小三、拜金、打*。”邱世闻提到了一点。
“嗯,可以在‘读者互动’栏里头加进去嘛。奖品,可以是明星艺人的随身物品、签名照,也可以是奖电影票之类的嘛。”陈冠忠笑道。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纷纷提供点子。